这个事情是我网上看的文章,我只是单纯的好奇想问一下这种事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解释。你看我一开始的标签都是只有法律,法律责任,法律常识,本来都没人答,这两天突然火了,我才发现标签里多了喜当爹、妻子出轨,什么鬼啊?我真不是炸鱼,


正经回答一下吧,男方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首先,男方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既不是孩子的生父,也不是孩子的亲属,男方和孩子也不构成收养关系或继父子关系,所以,男方没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

其次,男方也没有抚养孩子的约定义务。即使能够证明男方向女方表示愿意照顾女方和孩子的事实,男方的表示行为也只能被认定为好意施惠行为,几乎不可能被认定为契约行为,尤其是在女方存在道德过错的情况下,出于公平原则更不可能让男方受到约束。

最后,男方的行为更不构成侵权。怀孕本身并不构成对人身权的侵害,何况女方受孕这一事实与男方没有因果关系。女方有中止妊娠的自由,男方的行为不足以达到让女方无法正常行使中止妊娠权利的程度,女方选择生育子女是出于其自主选择。整个过程中,男方并未侵犯女方的法定权利,因此男方也不会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女方应自行承担生育的法律后果,男方的行为或许违反道德(但女方的违反道德义务在先),但并不违反现行法律,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先说结论不用负,再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是「情侣」,这真是一个神奇的关系,多少痴男怨女,爱而不得。还有多少单身狗化身柠檬精(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啥)。总之这种神奇的关系不能产生私法效果上的人身关系。

我国对民事权利进行分类,其中有一项是人身权,该项下的身份权中就包含配偶权。要知道,在我国《婚姻法》第三章的标题明确写明「家庭关系」。这是非常明朗的一种价值取向,法律更在意家庭利益,所以刑法取消了通奸罪,设置了重婚罪。这无不是这种立法价值取向的表现。

所以「情侣」?民法表示我不管。

然后是「孩子」,如果有血缘关系,或许还谈得上「亲子权」。现在也不知道是谁的孩子,和男方有关系吗?反正我是看不出有啥关系。

接著是「男方承诺」,「孩子生下来我养」这句话太耳熟了,琼瑶阿姨不知道写过多少遍。但是这真的有法律效力吗?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好意施惠行为,根本不产生私法效果上的财产关系。

这下更完美了,人身财产关系都没得,民法表示这和我真没关系!

最后是「分手」,就像之前说的,这就是一个不能产生私法效果的行为,每天这么多男男女女分手,法律根本管不过来。

总结,这上升不到法律的高度,反正民法表示他不管了。其他法律咱就不清楚了,想来也不会搭理这俩人。

以上。


谁污染,谁治理


就算是结了婚生完孩子立即离婚,如果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都有权向女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以及精神赔偿金,同时要求返还相关的抚养费用。

更别说这还没结婚呢。

真以为法律不讲道德?

没让你赔就不错了。


我这两天刷知乎,明显可以感觉到,伟大的咪蒙老师大驾光临知乎这个小平台了。

题主的问题,很遗憾,不归法律管。

但是!

但是!

但是!

法理之外还有人情!

一开始,你怀了别人的孩子,他和你分手,这也能理解,毕竟谁还没碰见过几个渣男呢。

居然因为你怀了别人的孩子就分手,什么逻辑啊。

但是他居然欺骗你,骗你生下了孩子才说分手。

这就不只是渣男这么简单了,这是欺骗。

我只能说

这种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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