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神探狄仁杰里面,李元芳失忆那部的时候突然开了个脑洞:

假如一个人杀了人,但是随后他遇到了意外导致永久性失忆,失忆之后的几年警方没找到他,这几年来他成了普通路人,甚至还做了几件善事,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找到了他,那么他还需要为当年的杀人案负起法律责任吗?或者会否适当减刑呢?


泻药。

这其实要看刑罚的根本目的了。

若是为了改造坏人,那就没必要。若是为了平民怨,那还是应该有刑罚。我没研究过法律,不敢轻易下结论。


不考虑时效及其他,失忆并不能让一个人逃避刑法的制裁!刑法关注的是此人在行犯罪行为时的状态是否够成犯罪,当时是正常人(非精神病人),犯罪成立,经过侦查,起诉等程序,证据充分,则法官审判后可对其处以刑罚!当然,也可根据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等适当减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失忆不能免责,追诉期可以免责。

泻药!!目前看来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毕竟失忆并不算是精神疾病!即使你忘记了自己的罪行可是你的手上沾了无辜的生命,如果仅仅因为失忆而免刑那么对于受害者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也使公民的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以上仅为本人一个高二文科戏精女孩的观点如有不对之处请指出谢谢


又不是精神病患者,虽然失忆了但是该承担的责任还是必须的
要啊,他做这件事的时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啊。
杀人后失忆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等同于借钱后我忘记还了。
身体犯的罪行,就要身体受罚。


明显要啊,失忆并不是法定的免罪情节,无民事行为能力才是,所以理论上他能证明他杀人时间歇性精神病正好发作才能免罪,当然这仅仅是理论。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