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饥寒交迫的人,去抢了面包店里的面包,然后被带走了,值得同情吗


泻药同情罪犯是基于普世价值观,是一种中立善良

但在守序派的立场上即使是为了拯救世界去犯罪也是不能同情的


谢邀犯罪本身不应该被同情,如果因犯罪原因被同情,是社会的责任
理论上没有,现实却很多,实际上又没有


为什么最近有好几个邀请我的呢?我明明多数问题匿名回答了。既然我都被邀请,那说明知乎的门槛越来越低了。参办的案子不算多,顶天能有二百个吗(参与,不是主办)。绝对值得同情的,不记得有。有可同情之处的,有几个。记性也不大好。不在这里讲案子,只是觉得,普通人不要把宝贵的同情心浪费在无谓的人身上,还是多关心身边人,然后可以捐助失学儿童,然后可以多关心犯罪中的受害者,少关心犯罪分子。这样一般不会错。

有一种人,就算得不到全世界的谅解宽恕,他也是母亲的儿子,是妻子的丈夫,是女儿的父亲。

他首先是儿子、是丈夫、是父亲,其次才是罪犯。


我想应该先搞清楚他是为何抢面包,再决定同不同情……当然是饥饿背后的原因
作为一个人,我同情并可怜这样的人。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必须客观公正的看待这样的事情,他是可怜,但是他已经违反了法律,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相应的制裁和处理。ps:说实话,被带走对于他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件糟糕的事情,至少不用饥寒交迫了吧。
不值得同情,但如果我处在与他们相同的境地,可能会做出和他们相同的事。
神探狄仁杰虎敬晖复仇武则天的犯罪其情可悯,刑警罗飞里面鬼望坡里天灾人伦惨剧里的叶子菲的复仇其行可原。


我相信有,但是我没见过

并非同情犯罪,只是身陷囹吾之后的遭遇值得同情!

这样的案例比较多,有老婆多次明目张胆的出轨,怒而砍杀的,改造过程中表现优异,即将出狱前肠癌离世;有被混混多次欺压,过程中怒斥混混,结果混混掏出刀子划伤他胳膊,怒而追看三百多米的致判死缓(赔了九万多,混混家属仍不满足,要求死刑加再赔钱)。说一个感慨颇深的吧。即将年满六十五,入狱约七年,故意杀人罪原判无期,光棍无后,弟弟跟他同案被判死缓。因民事赔偿没有履行致每次减刑很不理想!余刑在十三年左右,这辈子基本上交待在里面了。

该犯妹妹七年了一直没来接见过,故该犯接见卡内也没有家属资料。近期该犯妹妹多次来接见(因无法正常接见,只能由我办理特殊接见审批),表现异常亲热,本以为是亲情的力量,结果

他的老房子要拆迁了。
校园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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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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