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道路上,当事人看到对面摩托车开的太快,故减速停在自己这边,但是对面还是撞上来了,导致当事人导致多处骨折,对面司机伤的更重,但无生命危险。这种情况当事人会不会被定责?


针对你的邀请,回答如下:

1.依照文中所述,『当事人看到对面摩托车开的太快,故减速停在自己这边,但是对面还是撞上来了』,也就是说,我方当时为静止避让状态,对方侵入我方车道所生的事故,此时,无证驾驶的行为,应非这起事故的发生的原因,该行为在此事故中也未起作用,应有被认定无责可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我方无证驾驶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这个行为对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事故责任,应由对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2.但是在实践中,交警部门在进行事故认定时也可能会将无证驾驶作为承担责任的事由,如果无证驾驶者无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则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3.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的名字,来信与我讨论。

4.加油。


不会。

在这个事故中,减速并停在自己这边,还是发生事故,说明对方是逆行撞过来的。当事人有证没证,和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事故归事故,证件归证件。各管各的。事故的起因是对方逆行,换个有证的,换个骑车,换个行人,事故依然发生。事故双方伤情严重,因为当事人已经停止,所以是对方车速过快的原因。

有人认为,没有证就不能上路,没有路权。所以要负责。那可以考虑下面几种情况。

没有年检的车辆或者限号车辆正常行驶被追尾。未达到法定年龄骑非机动车上路,被逆行车辆撞到。有自动档驾驶证的人驾驶手动挡车辆,正常直行时被压线掉头车辆撞倒。

这几种情况,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都没有路权,但是都和事故原因无关。在生活中,没有年检的车辆出事故时,交警就是各管各的。该怎么判责怎么判责,该怎么处罚怎么处罚。


会,无证不应该上路


定责,路权是首当其冲的,其次才是安全责任。无证驾驶是没有路权的。


会的,无驾驶证的话,不应该上路,也就不会出现事故。但由于这次事故,当事人已经停在路边,所以会负次要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对方。


会啊…停了也不行…


看在什么省份,有些明确规定无证加重一档责任。

不过正常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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