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個人先於集體,甚至優於集體,任何集體只是實現個人幸福的手段,而失去了對個人提要求的資格。

所謂個人主義,最關鍵的地方不在於一個人是不是瀟洒,不管不顧,無法無天,而在於個人對群體的優先,個人是目的,群體是手段。


個人與集體不是對立的。但是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確實是對立的。

兩種主義歸根結底是「社會組織倫理」的對立。由這兩種不同的社會組織倫理衍生出兩種不同的社會組織形式。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均成型於近現代西方社會,但其種子卻播撒於各個不同的文明體系中。


對立?對立統一!相互轉化、按需取用!

集體主義也罷、個人主義也罷,其實看怎麼用——而現在,呵呵,反智主義集團不懼怕搶奪這兩種看似矛盾的話術來用

用集體主義洗腦: 「美國經典轎車,好好出汽車模型,沒有人會買,不會有市場。」

幾乎無一出來展現個人:

誰說的?我就會買!我們無數個美國經典轎車愛好者組成的集體,何來的『不會有市場』?我們不是市場?」

但是當集體主義呈現原則、嚴謹、智慧: 「香港汽車應該是右舵車,賓士寶馬保時捷等應該出右舵車模型,玩家玩法也應該有一個統一共識,不應該容忍【香港汽車是左舵車】(左舵模型貼個香港車牌和/或粵Z港)。」

立馬會有一群個人主義爆棚的傢伙出來:

你所謂的『公眾的汽車文化利益』,卻是連我喜歡、玩『香港汽車是左舵車』的權利都要侵犯?

市場有右舵車模型、有『港車是右舵』產品的選項,那都是虛無縹緲的『公眾利益』;

我玩『香港汽車是左舵車』的權益不被動搖、不被侵犯、不被非議,無數個我個體組成的,才是實打實的公眾利益。


不是兩面性問題,這是個濃度問題。


多少辯題的核心交鋒……各有優缺點吧……只能說是2條通往同一目標的路徑。有的時候個人主義更能解決問題,有時是集體主義


從唯物主義歷史觀來看待,矛盾雙方是對立統一的,所以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統一的一面,不能絕對極端化,簡單化。

我們不應該絕對的集體主義和個人主義,對待事情應該心中有數,做事有分寸。

個人主義,是自我私慾的極端體現。集體主義,是個人主義膨脹或個人貪婪無極的集中表現。個人主義者,總是想一個人獨霸天下,在力量有限的情況下,就會動員他人為其打工出力,從而獲得最大的利益。可是其他人感覺不公要求平分利益。於是個人欲 望獲得了暫時的滿足。同時,又犧牲了更大的想法,便拋出誘餌贏取更多個人主義者參與。如此,集體主義誕生了。

所以,個人主義是集體主義的源泉。

集體主義,成就了個人主義的野心。

沒有個人主義,就沒有集體主義。

集體主義,是實現個人願望的助燃劑。

集體主義是指多數人能夠達成一致和共識,少數人仍存異議但未與多數人徹底決裂而相互依存在一起行事,即為集體主義,那些少數人常帶有個人主義色彩,同時,多數人中也會經常變化,對共識發生異議,也會變為少數人中人,也含有個人主義色彩,但不決裂仍為集體中一員,這即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並存,只是應說明,多數人的共識不一定常常正確,少數人的認識和個人意見也不一定經常錯誤,人們深知,有時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的。


不是,只是和整體主義對立


集體主義不是抽象的,而是大多數個人利益的集合。把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置於對立,往往是因為自己代理的是少數權貴的利益。

西方資本主義價值觀格外鼓吹「保護少數人」,那是因為權貴自己最容易成為少數人。

作為一個普通人,我成為多數人都概率遠大於成為少數人的概率,所以集體主義對我來說是利大於弊。

舉個例子,拆遷。假如補償合理,多數人都接受的拆遷,一兩個釘子戶,遷就他們,就等於讓其他全體社會成員來買單。釘子戶的個人利益是利益,其他更多社會成員的利益就不是利益了嗎?


我理解的個人主義主要是人的獨立,獨立和合作不矛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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