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罪名给我的感觉是特别容易使一个好人坐牢,那这个罪名如何定义?司法实践是怎样的?一旦被人诬告如何有效保护自己?

比如是别人伤害了我的权益(交通事故,物品损坏,或者其他经济上的纠纷),之后找我私下解决,在我提出我合理的索赔要求后(或考虑到对方还要什么乱七八糟调节减少赔偿费用之类,一开始多提一些),把这些录音下来反而诬告我敲诈勒索,那些经济上占优势的人还可能买通当地的司法机关来给我定罪,在我是一个普通人的情况下如何避免陷入困局。

感谢回答。


一、先放上《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再来说说这个罪的构成要件: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使用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这一句比较好理解。那么什么叫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呢?

举两个例子体会一下;

1、我的车子被人蹭了,我预估我的维修成本大概是600元。对方赶时间,不想报警处理。我跟对方说:想私了的话,就给我1000元,我自己去修车。否则我就报警了,按法律流程来。

这不是敲诈勒索。

2、我的车子被人追尾了,对方是某高校的副校长醉驾了。两边人都没有受伤,我的车尾凹陷受损,维修费大约2000元。对方近期正在竞选校长,不想报警处理。我和对方说:给我10万元修车费,不然我就报警,让你身败名裂,从此晋升无望。

这就涉嫌敲诈勒索罪了。

(只是举例子,请读者不要较真。勿喷)


您好,建议有些事情不要私了,能公了尽量公了,另外在合理合法范围内索赔不构成敲诈勒索,通过报警、举报到执法部门的方式进行交涉、「威胁」也不构成敲诈勒索,谢谢!


是这样的,勒索罪立案标准是: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规定具体数额。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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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说的那种被「利用」的「敲诈勒索罪」的情况比如甲曾经承诺给乙一大笔钱,数额巨大的那种。后来甲不给,于是乙就跟甲要,甲还不给,于是乙要么威胁甲要么一直跟甲要钱,甲有意保存乙跟自己要钱的证据,于是报警,然后乙被抓。甲可能是故意想让乙被抓也可能甲就是烦透了。总之,乙没有证据,最后乙被抓了。

可能乙会觉得是甲主动承诺过要给钱的,我跟甲要的钱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凭什么抓我。然而呢,什么是属于你的,凭什么就是属于你的呢。

被人利用的不是这个罪名,而是一个看似没有犯罪的普通人的贪心。

最后,题主的举例,举例中的情况,报警比私了更简单。如果一定私了的时候,证据比辩解更重要。提出赔偿,如果数额高到超出合理范围,那也是一种贪心阿,相反如果数额在合理范围之内,肯定不会定罪。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关键在于主观要件,即非法占有目的,因为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很容易达成,导致行为人不经意间就触动了红线。

那么,是不是这个罪名就如此的牢不可破呢?

笔者认为,仍然有以下几点可以帮助你完全不用担心构成敲诈勒索罪。

第一,合法占有的目的。当你的利益诉求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据的,那么即便存在威胁行为,也很难将此类行为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例如交通事故后威胁不修车就起诉,这种行为是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第二,过度占有不可取。即便你的诉求是合法的,但是也要防范诉求超过法律范围的可能性。例如修车费用为五千,你狮子大开口要十万,那么此类行为存在一定风险。但是只要你的威胁是建立在合法权益之上,这种风险还是比较小的。

第三,威胁行为是敲诈勒索的基本表现。敲诈勒索不同于诈骗和盗窃,基本表现形式是威胁,所以只要实施威胁行为使对方陷入恐惧以达到非法占有财产目的的,都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以如果行为适度,未能对被害人造成心理强制的话,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走法院,坚定的走诉讼程序,法官判多少就要多少

二;私下商量可以,但是最好在诉讼阶段由法官主导进行庭下调解

三;别贪心,别要了还要,别弄得模棱两可


快成口袋罪了


。。。首先比较重要的一个是得把案子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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