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答一下,关于支持动物成为法律关系主体(legal personhood)的一些论点。

1. 关于有人回答的 成为法律主体的条件是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现有的观点是人与动物的关系应该是moral agents和moral patients的关系。moral agents指可以对其行为负道德责任的主体,我们可以题解为绝大部分的人, moral patients我的理解是无法对其行为负道德责任的主体,比如婴儿或者年老的人,还有动物。如果是婴儿,年老的人和神智有残疾的人(无意冒犯),法律仍然尊重他们的权利,保证他们的权利不被侵犯。这证明了义务并不是拥有权力的条件,婴儿无法实施义务,但仍然拥有权利。所以动物也应该拥有一定的权利。 不过这个论点其实漏洞蛮多的,我们可以反驳婴儿会长大,在未来行驶他/她的义务。但进一步的反驳是动物拥有的只是一定的权利,比如他们无法拥有投票权一样,所以他们拥有的权利只是在他们的生活圈子里面不被侵犯的权利而已。人类有保护这个权利的义务。

2. 在法律中,简单来说,只有两个定义,legal person和legal thing。我们人类是legal person,享有著权利,而在另一边是legal thing,比如我们使用的工具。legal thing属于财产,不被法律保护。有人会反驳说但我破坏了你的工具 也会被告啊。其实,假如你摔了我的电脑,我告你,其实法律保护的也是我,legal thing的拥有者。所以假如动物无法被归入legal person的话,那么他们只是被视为我们的财产而已。什么是财产,没有本身的价值(intrinsic value,中文应该是翻译成本身的价值吧我不知道...)。但我们都知道动物有感受痛苦的能力,很多科学也表明动物拥有一定的行为。他们拥有著intrinsic value。所以动物不应该被划入为legal thing。顺便说一句,纽西兰在2014年宣布一条河为legal person。

类似的论点还有很多,但我都忘了,只大概记得这两个。如果有什么说得不正确的地方,请在评论里指出来。因为moral agents和moral patients那个论点好像可以引申出进一步的观点,但我懒得去翻书了。嘛。就这样吧。
人类的法律永远是以人为中心确定的,字里行间给予动物的些许权利不过是人类伪善的闲情逸致。
不可以= =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法律关系的主体种类有三种:1自然人2组织3国家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第一,权利能力。第二,行为能力。动物没有这样的资格啊。。。。

套用在狗狗的问题下,某个答者的话,我们学习的法律说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法律面前众生平等。那是佛学,不是法学。

好像离题了,匿名


需要看在哪个法系吧。中国大陆肯定不能,英美法系国家里经常有听说宠物继承遗产,所以我估计是可以成为主体或者至少是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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