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岁)在小区里玩耍,监护人都在旁边聊天,轻轻推搡了一下玩伴(2岁余),结果绊倒造成了小腿骨折,现在住院开刀,想问下责任该怎样划分?

现更新下当时具体情况。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当时确实推倒了玩伴(2岁余)—以下统称R,我方监护人说,带孩子去医院看看吧,R监护人问小孩「去医院吗」,R说「不去」。结果R监护人就没去,带R回家了。过了3-4天,我方监护人买了些东西去R家看望,R监护人说「去医院看了一下,大夫捏了捏,说没事,让回家歇著」。又过了6-7天我方监护人在邻居口中听说R住院做手术了,当天就接到R监护人打来的电话说R住院并且手术完了。此时从我方推倒R,到住院手术,已经10天。

R监护人对赔偿要求是

1:赔偿住院所发生的费用。

2:如果有后遗症,我方要负责。意思大概是只要因为这次骨折所引起的损失都需要我方负责,任何时间。

我方的意思是

1:R在摔著后10天内看过大夫,且大夫说没事,但10天后又有事,无法证明和我方有直接关系,存疑。

2:我方无法承担R以后的责任,愿一次性赔偿住院费用,一次性了结,但无法承担以后的事情。负责以后的事情这件事情不合理。且R的程度够不上伤残等级。


先由侵权的小孩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完全替代责任。监护人可以举证尽到合理监护责任的,可适当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全责,还用问么。


你们家孩子把别人孩子推到骨折了?你问责任划分???

你说呢??强调年纪,还强调轻轻??你是觉得你可以不用管,对方也有责任是么???


可以要个联系方式吗?我们家也出现了这个问题,你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啊?


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无需承担


当然是监护人,


建议参考可可律师给的回答。

孩子问题,最怕扯入情绪,因为都极度心疼自己家孩子,以致于认为自己孩子一点错没有,家长失去正常判断。


双方各占一半责任,家长都没关注孩子如果说加害方家长蛮不讲理,不良教育就要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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