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因嫉妒肢解同窗

2017年12月4日,陕西渭南一学校男生宿舍内,一名男生用刀刺伤同班同学,受伤学生经抢救无效身亡。

死去的孩子13岁。犯罪的人12岁。

2016年11月2日16岁王某下晚自习后,来到梓琪超市买东西,以钱没带够为理由,与女店主李某某发生争吵,并将女子踹倒,拿起旁边的物品击打女子头部,女子向楼上呼救,王某心急之下到紧邻的厨房内拿了一把小刀刺向女子腹部,之后又拿小菜刀砍了女子头部数十下,女子死亡后。

2015年10月,湖南邵东县小学女教师在学校被害一事引发广泛关注。3名嫌疑人作案手段惊人:先用棍棒击打女老师头部,继而追打至厕所,并用毛巾捂住女老师口鼻,最终致其死亡。3人搜走财物后,将女教师尸体藏匿在床底,清理现场血迹后逃离现场。更令人惊讶的是,3名嫌疑人均为在校学生,年龄最大的13周岁6个月,最小的不满12岁。


学校教育不是万能的,我认为更多的责任在于家庭教育的缺失。


我觉得吧现在网路上各路信息的云集,有好有坏。这可能会使部分青少年在还没形成完整是非观的时候,过早的接触了一些关于犯罪、关于暴力的信息及游戏之类。是他们潜意识里认为这些事情发生的概率其实很多,甚至是可以去自己执行,对现实的社会产生了,不知所谓的「游戏」心态,而忽略了行为的结果及需要承担的责任。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对孩子坏行为的纵容


很可惜

未成年人不成熟不理智的行为和思想不能被社会结构完全的消化吧。

不过我相信,这比没有互联网无法曝光各个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义务教育甚至家长老师都是文盲的时代,一定是好太多了。


现在小孩子 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在家长


未成年也应该付法律责任啊,杀人偿命


随著营养的提升和手机上网的普及,14岁的法定年龄已经不适应现在的社会环境啦,以前没营养 儿童发育缓慢又没有上网条件,14岁比较合理,早就应当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啦,建议由14周岁改为1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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