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为提到倾向于古代的一些酷刑手段被一个貌似是法学生的人逮著一顿骂,想请教一下诸位,有没有一些好的见解


我前两天闲著无聊,看了一个有关刑法司法考试的视频。里面对于刑法的介绍比较全面的。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39613588/?p=30?

www.bilibili.com

你提到的这些问题,古代,乃至近代历史中,都被反复提及。

酷刑本身是一种治理和示范作用的行为。一是对恶人的惩戒,二是对其他人的震慑。

但你问为啥要这么做,道理非常简单,因为有效啊。

不过后来随著文明的发展,道德伦理的丰富,很多案件的复杂性日渐提高,单纯的只用刑法去进行调解,实在是不合适。我上学的时候记得非常清楚地一个案例,就是缇萦救父。

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医闹案件。当事人的父亲是个有名的医生。因为他治疗技术非常厉害,很多病人不惜千里迢迢的找他来看病。有这么一家人来找他看病的时候,恰好逢他出门不在。结果病人死在门口。这家人就把他给告了。说他不给治病,导致人死亡,要让他偿命。

当时司法逻辑还不是那么完善。知县就把锅甩到缇萦父亲身上,说你有能力救,而不施救你就是故意谋杀。要判剁手。缇萦就写信给汉文帝说,我父亲年岁大了,我愿意代偿。汉文帝因为孝义的逻辑,改判流放。

要是按照今天的逻辑来说,病人没收,理论上应该是算不到我头上。但是当时的逻辑就很变态,你有能力你就得承担,你不承担,你还要负责。这就是典型的无赖,我弱我有理,我赖上谁,谁就得对我负责。

在面对这种复杂情况的时候,过去的刑法很显然是无法用酷刑来调节社会矛盾和伦理秩序的。因此逐渐从单一的刑法治理,开始演化出民法治理的逻辑来。

虽然孔子经常拿画地为牢说古人多么善良淳朴,但是客观事实是,孔子所描述的那个古人就跟小狗小猫那种智商差不多的原始部落才存在。即便是到了奴隶社会,对于复杂的问题,用酷刑来约束人际伦常变成了主流。到了汉朝以后,社会逐渐开始走向封建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从财产依附向著平权关系发展。纠纷治理的方法就开始复杂了。

这种发展与演变,并不是说刑法过时了。而是说很多社会关系不能粗暴的用刑法作为第一调节逻辑。不听话就剁手,关监狱,流放,掠夺财产。很多轻度的社会关系问题,用民法就可以解决,而无需造成过大的惩罚性损伤。

到了近代,伴随著人权的提高,社会的发展。人们则越发的关注,刑法处理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监狱里罪犯的交叉传染问题,比如随意量刑定罪导致的财产侵占问题等等。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大量发生,司法系统对于司法适用,司法解释,和司法逻辑进行了多次修改与编撰。在充分的总结发现的新问题的同时,丰富整个司法治理系统的治理逻辑,改善治理效果。

虽然也因为偶然因素,可能会出现某些脑残通过还不是很完善的立法逻辑,搞出一些反常识,反系统的条文来。但是司法系统内部,对于司法的使用逻辑还是有著比较系统的认识的。或许有个别部门,在个别法律条文上搞事。但刑法的逻辑,相比过去来说,已经系统审慎了很多。大量社会纠纷,则是以民法典的丰富得以处理,不会上升到刑法层面。

当然,对于某些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破坏分子,刑法还是必要的。假如你非要当个圣母不可,那还不如从教育的角度去思考,如何避免这类人出现。而不是说,全面取消刑法。


是为了震慑,不过像《大人物》终归只是一部电影电影。

伏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

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停挨饿,

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

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和死刑一样,威慑与惩罚,效果更好。

酷刑用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身上,你说可怕不可怕?

怀疑你犯罪,不招用刑。

现在网上仍然能看到落后国家地区使用酷刑,但这些国家治安条件并没有多好。

新加坡有鞭刑。


古代用酷刑的目的简单来说就是四个字:以儆效尤。

那个时候又没有现代化的传播手段,现在你网上一搜枪毙的图片能看到一大堆。

古代行刑基本都是当众进行的,容易口口相传。


古代刑法发达,其他的法律比较欠缺。

秦汉之前,刑罚中的肉刑比较多,像砍手看脚等,比如给楚王献和氏璧的汴和,就被砍手砍脚,秦末的英布原叫黥布(黥意为脸上刺字),孙膑被施以捥去膝盖。汉之后,肉刑极少采用,主要以笞杖徒流死代替。

以上是犯法后的惩罚方式。但皇权制下,人治为主,法外之法很多,皇帝为巩固权位,用酷吏行酷刑,消灭不听话的。如汉武帝任用的郅都、张汤、江~,武则天时的来俊臣,明朝的锦衣卫东厂,官府为审讯犯人也会采用酷刑(古代办案以有罪推定为原则,就是先认定有罪,再找证据证明,那刑讯逼供就是常有的)

酷刑在于以残酷的方式,打破人的心理防线,得到己方想要的,用以达到目的。


酷刑有时代意义,一代人办一代人的事。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法律及刑罚及审讯方法。任何方法都不能脱离时代背景。脱离时代背景就根本无法讨论啥意义


杀鸡儆猴。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