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动物到底犯不犯法?

最新的视频直接对虐杀动物做出了直接的判断,会不会引发对罗翔的诋毁?


说是要实锤,可连实锤对方具体犯了什么错都说不出来,这指控的力度可见一斑。


那你要这么说,搞法理的教授们你还可以按颠覆国家政权罪抓光了呢。。。。。。


批站锤小将真是名不虚传哈。

罗老师明明是正常的学术分享,罗列现今各种学术流派与其主要观点。

在题主眼里学术分享=被锤????

懂了,批站做学术就是给锤人区源源不断地提供狂欢素材。学术?正义?公平?知识?锤人区小将们看不到的,他们眼里只有看到一个优秀的教授终于露出了所谓的破绽,终于可以扑上去敲骨吸髓,小将们的嘴角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我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他的言论自由

就这么点事,实锤个Jb


锤什么 怎么锤?

锤他反虐待动物?人家谁也没攻击,言论还不能自由了,立场还不能不同了?

锤他宣扬立法反虐待?同上,这就是人的自由,我看没问题吧。支持虐待的也可以反对他,也可以反对这种法律的起草,都是人的自由。

锤他不合逻辑?欢迎来锤,我是没听出来哪儿不合逻辑了,欢迎讨论。

我觉得罗翔说的没问题,我基本上支持。不过,我虽然反对虐待,但是我觉得这种罪制定出来也是口袋罪,没什么意义,还会被居心叵测的人滥用法律,真要想制定反虐待动物法,这个罪就得描述准确一点,我不太看好立法反虐待。


罗老师的评论是非常中肯且带有一定学术性的,感觉罗老师也考虑到了普通大众的理解模式,讲得不是很深,我个人表示很认同,至于锤不锤的,那是资本运作的事情,我还是谈学术

一、罗老师提到的动物保护保守主义、折中主义、激进主义

这算是环境法、环境伦理学,甚至环境教育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即人对待非人类存在物应当采取什么态度的问题,背后是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

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罗老师提到的保守主义,指的是人类社会的所有行为应当以人的利益为最高追求,人类保护自然的行为是基于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哪怕保证动物多样性也是出于保存基因库的目的而非真正的爱动物。

(爱动物的,有本事就无差别一起爱啊,都是「万物之灵」,谁比谁更高贵)

此类观点的拥趸者数不胜数,一般是功利主义学者,比如诺顿。法学界又都是主张实证分析主义的学者比较多,所以大部分学者都是将动物当作「财产」,人类虐杀动物在没有损害法益的情况下(如当动物为他人所有时等等),以法律调整为时尚早。

不过吧,现实告诉人类,假如坚持这种观点不加以节制,很多物种就都要灭绝了!!

(物种灭绝速度是非常快的,且越来越快)

于是人类中心主义就分出一种弱式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所谓的折中主义,比如海华德主张的开明的人类中心,咱们保护动物确实是为了人类利益不假,但为了更好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抑制人类「虐杀」等不合理欲望,咱们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动物的保护水平,将人类利益分为必要的、非必要的、合理的、非合理的四类,必要且合理那就干,必要不合理那就少干,不必要而合理随你干不干,不必要且不合理那就别干。

(灵魂画手)

这是目前的郑智导向与立法价值追求,也是罗老师的观点(所以也别说他和稀泥了),保护动物不是虚伪,是人类确实有高尚的一面,同时也是人类出于实际做出的现实选择,难得动物保护主义和功利主义能达成共识,不然我咋一直说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这两个提法意义非凡。

最后非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激进主义,那主张可就各有千秋了,罗老师只是举了个别的例子,实际主张还比较多,主要都是国外学者。

动物完全保护主义,即动物和人一样重要,人太狂妄了,还是大家出于对动物、对自然发自内心的爱,一起吃素一起保护吧。

动物福利主义,即动物有基本福利的权利,圈养、运输、屠宰动物需要有一定的规格和程序,不能使得动物过于痛苦,假如某些动物会有类似于人类的感情(比如哺乳动物),能够感受痛苦,那我们就得考虑一下它们的福利

生物中心主义,即光保护哺乳动物太狭隘了,包括一棵树、一根草在内的所有生命都具有生存的价值与权利,人类应当顺应自然,而非刻意改变自然的原始形态,大家一起回归原始自然才是王道。

生态中心主义,即别光盯著动物不放,我们要考虑整个生态系统,系统一崩,大家都得完蛋,人是生态系统的一环,吃没没有错的,为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我们要科学合理地使用环境资源,人类的利益也是可以牺牲的,比如为了生态系统放弃开发。

二、动物保护到底该采取什么态度,犯不犯法?

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不可取,这是学界相对公认的,人类再这么作,就想著开发、满足私欲,迟早得完。环境法的发展就是因为大家意识到了,再这么不顾环境是不行了。

想想今年由于气候变化引起的蝗虫、想想上升的海平面和北极熊,或者说,人不是在保护环境,是在保护人类自己。

(很多动物都在为人类行为而买单)

绝大多数人看到这些其实都能起恻隐之心,会呼吁好好保护环境,我不知道嘲笑动物保护主义「虚伪」和怒斥人类自私短视的人是不是同一批,但对动物的恻隐之心和对人类自己的保护,并不冲突,甚至一致,所以也别一看到有人喊保护动物,你就说人家虚伪

人类中心与非人类中心也在不断交融,比如弱势的人类中心主义其实是在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基础上,就吸收了生态系统保护观念、人道主义关怀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营养,现在大家都意识到了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动物福利也在慢慢推进。

会有人问,我知道虐待动物不对(不然之前虐猫直播事件也不会引起轰动了),那有没有必要用法律来打击呢?

这个罗老师也回答了,目前不犯法,道德伦理不足以启动刑罚权,但可以削弱刑罚权,其实就是说很多道德伦理领域的问题,法律都是不方便主动插手的,相反还最好别插手,比如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乡土社会的乡规民约等等。

(要你跪跪祠堂你告你长辈非法拘禁?)

动物虐杀,目前更多地属于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

不过,环境法与刑法、民法等部门法对是否应当立法存在分歧,很多环境法学者认为已经成熟了,得以法律推动道德伦理发展,也很多环境法学者认为还没成熟,得再等等,可以先制定原则性的低层级规范性文件;但很多部门法学者直接就否定了,「搞环境法的一边儿玩去,别瞎闹」。

罗老师的态度是,可以定,但先以行政处罚做一个缓冲,至于定不定法律,可以慢慢再看,这也是很多部门法学者与环境法学者之间的一种妥协,我个人也是这个态度,花瓶式立法有个毛线用处,指望靠立法强行推动社会观念发展,你瞅瞅垃圾分类?

(估计很多人对虐待动物立法就是这个态度)

三、罗老师会不会被锤

学术界、实务界和社会之间存在很多隔膜,罗老师被锤是早晚的事情,他不可能以学术观点「讨好」所有人。

一次爆红可以说是偶然,持续爆红,那必然就是社会资本的运作。

学者以学术立身,即使被反驳,也是学术讨论,只要不出原则性问题,社会公众不会锤你,但既然选择了网路流量,必然需要承受被恶意锤打的风险,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不可能吃著老爷们的饭,还让老爷们哄著你

这一次的观点不是罗老师第一次被锤,也不是会最后一次被锤,算不上什么转折点,毕竟罗老师热度还在,对资本还有价值,尚没到抛弃的时候。

不过我还是抱有一丝幻想,对于学术性网红,资本应该会稍稍留一丝情面,但愿罗老师最后是良好淡出。

个人还是觉得,学术也可以很亲民,起码罗老师为普法做出了一个相对正面的例子,知乎上很多人也在努力分享知识,都很不容易。

不管微博如何,起码在知乎,希望朋友们能够善待他们。


看完这个问题,我满脑子都是问号?

  1. 视频看了,罗老师讲述了很多动物保护方面的事实和流派,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为什么这个都要被锤?有理有据,没有攻击性,也没有大方向错误的地方,只讲法理推断的观点和论证都要被锤?我们是活在某种白色恐怖当中的吗?
  2. 实锤,锤什么?罗老师哪里说错话了?把论点给出来啊,模棱两可的扔一个问题是怎么回事?就好比提问「怎么治病」,把哪里觉得不对的地方说出来,才有讨论的点啊。


总有一些人闲的没事干,不知道提升自己,一天天就知道锤这个锤那个,也不知道把没把自己的鼻涕泡锤出来。

这些人要么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强,要么见不得别人好,清一色的社会乐色,有那个时间不知道提升自己,学习或者赚点钱啥的。


人家说的每一句话都 于法有依 于理有据 你说你锤什么?

罗老师举出了各个不同的法理的学派,每个学派对于这个东西的认知是有所不同的。然后他也说了,现在确实我们法律不支持这个东西,怎么办呢?我们应该推动立法把它纳入到一定的刑罚的过程之中。

这个讲法简直正确的,不能再正确了。罗老师自己就是研究立法、研究刑法的人,人家一个专业领域的教授,你要捶他,你就必须要捶出他专业内容,出现重大问题。那么这很明显不是说一两句锤就能锤得动的,我觉得至少还是要发这个几篇论文吧。

你要这样搞,所有的老师都有可能违法。

我一个教文艺美学的:

我谈康德…谈康德和宗教的关系,那我还有可能会被锤成宣扬宗教思想。

我谈维特根斯坦,我讲家族相似论……那我有没有可能会被锤成宣扬唯心主义呀。


实锤实锤,

实呢? 实都没有锤什么?

一个法律学者面对社会争议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

没有人身攻击,也没有预设立场,全片都在讲干货和自己的理解,

你说你不认同,那很没问题,毕竟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独立认知。

上来就要锤锤锤,B站财富密码跑逼乎来了?

烦不烦,嗯?


我一般不主张解决提问题的人,但是提问人脑回路过于震撼心灵的除外。

「我听不出来罗老师有没有问题,所以我认为罗老师会不会有问题。」

看不懂……实在是看不懂……但是这至少能说明在客观层面题主语文和逻辑水平都不大行是吧。

按知乎的标准,这属于低质问题+包含主观判断。

所以水平不够锤人下次记得用如何评价句式。


科学有时候是反直觉的。

延伸出来说,也就是学术的东西有时候是反直觉的。

罗老师只是从客观、学术的角度,

说了一下虐待动物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是否犯法,

以及从人性的角度去评价了一下虐待动物的行为。

通篇中立,没有偏激,何来实锤?


事实证明,哔站真的不适合搞学术性的板块,断章取义,乱扣帽子那是一等一的行。看了这么多罗翔不学法理不学法律,就记住了个张三,听了这么多案例分析,也不知道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只要看到不符合自己认知的观点就要掀桌子,就这?再有趣的学术UP也没用。


是,在哪里都能学习。黑黄PH也能上传学术讨论视频,但周围都是屁股,我知道几个做普法视频的,无论视频质量多么好,只要在社会热点问题上保持中立,就要被逼删视频,然后被扣上收钱,洗地的帽子,然后一堆「学法不是为了让你成为法律的奴隶」,就这?这样的环境,你让这些作者怎么在这个地方混,说难听点,想在原本基础上搞普法,必须先关评论区。想从其他教育类APP分流量,平台必须分离,并且新平台要切实的提升准入资格,不然政法类课程一天锤掉一个老师,那得了,改名入狱区拉到


还真别跟我扯优越感的犊子,我怎么说句哔站这个情况不适合弄学术区就是优越感,我连「这就是我喜欢xxxx的原因」都没说,连尼玛比较都没有,怎么就是优越感了呢?说点事实就是优越感,就是扣帽子,整天干杯干杯的,尿还尿歪来,话说回来,论优越感,一众APP可都是在最低端


锤什么啊???? 哪句说的不对??????


不会。因为匿名提问的引战问题等于放屁。你想锤,完全可以在B站直接出视频锤,马上化身松鼠打不过仓鼠吸粉无数扬名立万。但是你没有,因为你清楚的知道根本没有任何石锤。匿名的懦夫……


要是虐待动物犯法,之前虐猫又何至于闹得沸沸扬扬,最后开除了事?

要是虐待犯法,爱狗人士早就可以用来秒杀吃狗人士了,有何必搞什么禁止吃狗的条款来美其名曰保护狗防止被狗呢?

实锤的前提是中国存在一款法律保护非保护动物,但是罗翔硬要说这是合法的。这才叫实锤。

问题是现在中国没有相关法律,虐待动物就是合法的。

这就和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不负责,罗翔说这是不用负责的,你非得说,放气,为什么杀了人不负责,你这人好没良心等等。

而罗翔的其它言论等于是解释为什么目前不立法惩罚虐待动物的原因。

而这只是个人简介,不代表是他决定是不是立法。

请问怎么锤?

实锤的前提是这个人说禁止说的话,做了禁止做的事情。基于法律和道德伦理。

而目前还没发现。

别动不动锤,锤个毛线。


不会

只有二逼得才会认为他胡,而且人家怎么犯事了?

他有一期大熊猫的视频,讲的人要死的情况下,连大熊猫都可以弄死。

极端动保别来恶心人了。

动物的价值归根到底取决于主人的在意程度。野生动物还分一二三等呢。

你觉得怎么玩适合你们,一群小毛蛋孩子,到处锤,把自己提升提升,别那么多大的火气,你不是周树人。

你还能天天监视你邻居吗?

资本?笑死我了,一个这老师,资本方能投入多少?糊了一个还能拉起来一个,人家又不是明星。

补充一点,现实中锤人,可能会被打,或者打人都要考虑后果,而网路恰恰对这种锤人的代价太小了,同时整天巴巴别人不实信息,很舒服吗?造谣诽谤犯法的好不好?


罗翔老师是一个法学专业教授,自然不能指望他在各行各业的水平都和他在法学专业的造诣一致。那他说的话就只是一个对哲学了解不深的普通人,凭著个人的道德标准对年轻人的发表观点。

如果普通人发表观点都成了罪证,摇身一变成了一定要被锤死的罪人,证明不是这个人的错误,而是其他地方出了什么问题。是什么地方呢?


不知道你是知乎的优越反串黑还是睿智pxj出站丢人。


罗翔,男,湖南耒阳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性犯罪。 [2]2008年以来入选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2018年入选法大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厚大法考刑法独家授课老师。 [3]

中文名罗翔国 籍中国民 族汉出生地湖南耒阳毕业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学位/学历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方向刑法学职 务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 [1]学术代表作《刑法学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1]职 称教授

目录

  1. 1 教育背景
  2. 2 研究领域
  3. 3 讲授课程
  4. 4 学术著作
  5. ? 独著
  6. ? 主要文章
  7. 5 获奖情况
  8. 6 相关报道

教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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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999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9-200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刑法学硕士学位

经典语录(3张)

2002-2005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刑法学博士学位

2009-2010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

2013-2014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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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性犯罪 [4] 。

讲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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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经济刑法、刑法研讨等多门课程。 [2]

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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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著

1.圆圈正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版

2.刑法学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3.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4.冲出困境的罪刑法定原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5.中华刑罚发达史,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主要文章

1.狂热的魔咒理性的自负——《自由·平等·博爱》读后及对刑法学研究方法的反思,《政法论坛》2018年第5期

2.法益理论的检讨性反思——以敲诈勒索罪中的权利行使为切入,《中国刑事法杂志》2018年第2期

3.论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侵蚀——以刑事司法中行政鉴定的乱象为切入,《行政法学研究》2018年第1期

4.犯罪构成与证明责任,《证据科学》2016年第4期

5.论打击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定符合说之检讨,《暨南学报》2014年第8期

6.结果无价值论之检讨,《法学杂志》2014年第2期

7.论人道主义刑罚理论,《暨南学报》2013年第7期

8.刑法第306条辨正,《政法论坛》2013年第3期

9.从法益到风俗——性刑法的惩罚边界,《暨南学报》2012年第1期

10.论对同意的认识错误——以性侵犯罪中的假想同意切入,《清华法学》2010年第1期

11.论财产犯罪中对数额的认识错误,《法律适用》2009年第2期

12.论欺诈型强奸,《中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13.大陆与澳门罪刑法定原则之比较,《中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4.论法条竞合的兜底作用,《法律适用》2006年第7期

15.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的死刑复核制度,《中国司法》2006年第7期

16.与精神病人发生性行为构成犯罪的惩罚原则,《人民司法》2006年第3期

17.英国性犯罪视角中严格责任之考察,《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3期

18.吸收犯之再认识,《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5期

19.犯罪构成理论的创造性转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20.法条竞合的另一种诠释,《刑法评论》第4卷

21.「疏忽强奸的一种论证:对男权主义强奸法的检讨性反思」,《刑事法评论》第15卷

22.「回溯与前瞻——女性性自治权的刑法保护」,《河北法学》2008年12期

另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澎湃新闻发表法律时评五十余篇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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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入选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2018年入选法大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

信息来源:

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老师)_百度百科?

baike.baidu.com图标

你锤的动吗?你配锤吗?你配***


世 界 名 画

批小将即将占领知乎,小鹳荚命令一位绘画大V创作一幅名为《批小将在知乎》的大型油画作为献礼。

很不情愿的大V在限流威胁下接受了工作。画完成后,小鹳荚前来验收,结果让他大吃一惊:画面上是一个中年男人手边放著一个黑东西在有气无力地说话,背后的背景是蓝底白字「罗老师××小课堂」。

「这是什么?这男的是谁?!」小鹳荚愤怒的问。

「罗翔。」大V答道。

「那个黑的呢?!」

「罗翔的保温杯。」

「可批小将在哪里?」

「批小将在知乎。」大V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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