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学法律的理由比较好笑 是因为在小学受到了老师不公正的待遇 从而追求制度上的公平和正义 因此选择学习法律。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妈妈答应我,如果我当上了中队委或者中队长(两条杠那种),就给我买一个当时我超级喜欢的礼物。而当上小队长,给买一个PSP游戏机。

本人在小学属于很混的那种,不做坏事道德优,但调皮爱玩儿不怎么服管,小队长肯定都没希望,所以中队长这种当时被好学生所垄断(虽然是通过班级投票)的官位肯定轮不到我的。我也知道,我去竞选肯定拿不到最高票,但内心还是想去竞选,毕竟真的想要礼物。

而就在某一个学期里,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某个周一,班主任宣布周四的班会上选举中队长,但需要在周四中午前提交书面申请给班主任,只有提交了申请书的人,才有候选人资格。结果到了周四中午点截止时间,只有我一个人提交了申请书,也就是说,这次中队长的候选人只有我一个人,按照班主任先前的规定,这次我当定中队长了。

知道这件事,我高兴的快飞起来。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周四下午的班会上,班主任直接宣布了我的同桌(确实是很优秀的同学 现在也是很优秀的人)成为中队长。

是的,直接委任我的同桌,连我的名字都没提。

选举都没有,更别提只有我一个人才有候选人资格。

我非常气愤,虽然确实同桌比我优秀不少,我也知道当时的评判标准不管合不合理也是同桌更符合。

但我知道 这次的中队长理应该我当。因为有资格的是我,这个规则是班主任提前定好了的。

我甚至知道 这次的中队长委任重点不在于谁更适合 而在于我的合理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

我去找班主任说理,主任说:就你这样的 怎么和我委任的中队长比。

班主任的话让我彻底语塞,不是因为我被班主任的言论所征服,而是我在心中默默感叹:在班主任心中,原来制度和公平,在合适的面前是如此廉价,她甚至不知道我找她说理的动机是因为自己遭受了制度上的不公正待遇(她认为我是因为觉得自己更优秀而落选所以找他说理的)

从那时候开始,我对生活中对规则的滥用,和无视规则的公共机构,包括不限于学校,教育局等等特别敏感。

也从那时候开始我决定要学法律。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虽然现在比较辛苦,但我真的很幸福,因为我用行动在慢慢捍卫我想捍卫的,哪怕力量非常渺小。


高考没考好,分数只能选法律


小的时候,是因为觉得法律代表正义,至少可以保护自己。长大后,发现我就是喜欢法律,它让我见识了人生的百态。人的一生,只能自己走,一辈子过不出两辈子的效果,但是法律人总是有机会参与到委托人人生中的部分故事。而我,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好事者。


法学院的录取通知


《律政俏佳人》,因为失恋,女主从傻白甜逆袭哈佛法学院学霸,又高明的解决了几个案子,让当时是傻白甜的我向往用智慧解决问题这种酷酷的生活。

暴露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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