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同态复仇在普通案例中并不合理,但是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们,如果仅仅是枪决甚至只是注射,那些胆大包天的人根本体会不到受害者临死之前的痛苦,就这样岂不是太便宜他们了?况且这样根本起不到震慑其他人的作用啊。甚至现在还有人提议取消死刑,那么犯罪成本的进一步降低会不会导致社会的更加混乱呢?


这种想法早就有,或者更准确的说封建时代的法律就是这么处理的,各种酷刑层出不穷。但问题就在于近代以来所有的司法改革后的统计调查都显示,酷刑或者说死刑的废除都没有使社会恶性犯罪发生率明显上涨。法律是一种经验科学,我能相信实证比猜想更可靠。既然酷刑并不能达到预想的目的,就应当废除,否则就是对罪犯人权的非法剥夺。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很多人看待死刑这个问题都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的,所以会觉得罪犯伏法很爽。但是从犯罪者的角度出发,他不一定会因为死刑或者酷刑而放弃犯罪的。刑法要从犯罪者的心态上去分析,从而制止犯罪,而不是简单图个爽。


仿生学, 狗也会有为主人报仇雪恨的精神,应该残酷公开枪毙让犯罪分子看见枪毙现场为好,是负反馈稳定性规律,不必要争论了


因为没办法界定。

有的犯罪,只能确认受害者死亡,犯罪的具体过程不够清晰。这个时候没办法进行公平的同态复仇。比如到底是捅了十刀,还是捅了八刀?执行的时候捅少了对受害者不公平,捅多了就是额外多加了刑罚。

而这部分不能界定,时间久了,会使得法律的神圣性打折扣,因为界定需要人来做,就会滋生更多腐败。

所以还是只认结果更好,死刑,就是死刑。

至于你说的威慑性不足…别管怎么死,连死都不能威慑的人毕竟是极少数。


国家并不主张复仇。例如俩人打架。对方给你一嘴巴。然后你报警。警察来了调节。对方给你一千元。但是你说我不想要这一千元只想打对方一个嘴巴。这是不可以的。


如私刑完全可以,反正对方在你手上,只要你不计后果想咋办就咋办。进入国家司法系统就按法律办,各国法律不同,拿中国举例,法律是人大制定的,然后司法系统执行而已。你如希望法律允许同态复仇,只要人大修法就可以。程序非常简单,但你说了不算


因为文明。

因为人性。

同态复仇在我眼里是跟野蛮划等号的,所以我说说我自己想法。

因为我们的社会是无数个家庭,无数个人组合成的。

对于犯罪者使用同态复仇的话,会给其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无关的人带来损害。

这是不对的。

会造成额外的损害。

而法律上支持去做一件事情同时损害其他方面的,我所学的就只有紧急避险。

这明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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