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公司以通知作为罚款依据,不合法。

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我国法律上的罚款规定

(1)罚款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人都有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力,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行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力。

而我们现实中的很多不具备上述特征的组织行使罚款的权力的就是在违反法律规定。

(2)罚款的对象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

特定的行政主体行使罚款的权力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其只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所属的成员进行罚款,具有罚款权力的特定行政主体也不例外。

(3)罚款的原因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罚款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这一性质决定了罚款只能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对其他行为,即使是违法行为也不能进行罚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名目繁多的罚款,大多数是针对非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而实施的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罚款这么办

个人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真遇到要求罚款的公司,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与对方公司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呢?如果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只能主张携带火种当天的劳动有瑕疵,扣款上限是当天的工资。如果是劳务关系,情况就很多了,禁止携带火种若是写进了合同中作为违约情形,是对双方有约束力的。


的确不合法。问题是,你能怎么办?打官司吗?分分钟砸了你的饭碗。


谢谢邀请。

不合法。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处置公民基本权利须有合法的权力来源,只有行政主体拥有对公民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利,而企业没有行政处罚权。

第二,从处罚依据上来看,除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比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均不得设定罚款等行政处罚。

因此,企业对于员工的罚款,属于违法行为。


好像所有的公司都没有权力罚款。

罚款行为好像是行政机关的一个职能之一,公司罚款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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