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在想如果有人被欺负,打人者主动寻衅滋事,被打的时候主动把财务交给施暴者,施暴者收下并离开是否构成抢劫。如果施暴者一开始不要,后来被打的人强行让他收下,施暴者收下并离开,是否构成抢劫。如果施暴者就是不收,派出所和稀泥,是否施暴者就会逃脱法律的刑法。施暴过程中受害者未还手。

看来大家好多人误解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想这样诬陷别人,我只能说…………

我是在知乎上别的问题上看到案例,最后人家被判了抢劫,所以想了解一下抢劫罪的责任判定,想知道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并不是我要这么做。

然后就是措辞可能有报复的语气,是我比较气愤有些警察和稀泥,别人故意伤人,还让犯罪的人占了最大的便宜,觉得有些不公,想知道这样是否可以正当的,在警察不称职的情况下保护自己,惩罚犯罪的人。

如果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请不要做。


理论上不算。

抢劫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主动给钱那就说明施暴者只有打你的故意,没有要钱的故意,所以不构成抢劫罪。

当然,实际操作中你可以声称对方打你的目的就是要你主动把钱拿出来,至于公安信不信、检察信不信,法院信不信,就要综合分析了。

就不再详细分析了,再说下去我就教唆你犯罪了。


你这种想法很危险啊。以寻求他人受到刑事处罚的诬告陷害同样是犯罪行为。你这样留了底在这里,今后有类似情况,你会被认定教唆犯。

有的事不适合公开讨论。


理论上不算抢劫,不过斗殴和故意伤害没跑了。


谢邀~

不属于

抢劫,需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根据您的描述,对方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假如现场就只有当事人双方,那么一方诬陷另一方抢劫,另一方由于缺乏证据,很有可能抢劫罪名成立。


抢劫:1、对方要对你实施暴力行为;2、对方实施暴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财务;也就是说抢劫行为本身就包含了实施者的意图。但是人家实施暴力的过程中并未表现出取得财务的意图,而是被施暴者一厢情愿想给钱停止,并不符合这种前提要件。并非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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