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议莱猪应设专属货号,政院各部会讨论后,认为没有增订必要。(图/NOWnews资料照,记者郭政隆摄影)

日前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建议,我国将自明年元月1日起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的美猪,应增订专属货号以示区别,也能保障国人安全。财政部关务署今(20)日会同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行政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及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讨论后,认为没有增订货号的必要。

国贸局及经贸谈判办公室认为,莱剂系用于饲料添加物之动物用药,我国未曾以残留有动物用药之肉品增列货品号列之前例;查其他国家亦无此作法。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如美国、日本、韩国、澳洲、纽西兰等,皆允许含莱剂猪肉进口,亦均未对含莱剂肉品增列货号。

另外,101年订定牛肉莱剂残留容许量时,未增订含莱剂之牛肉产品货品分类号列,含莱剂之猪肉产品及其内脏,亦不宜有差别性管理规定。

卫生福利部(下称卫福部)已就莱剂订定残留容许量标准,猪肉产品于进口时,皆须向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食品输入查验,经查验合格者,海关始予以放行。因边境机制一致,无增订专属货品分类号列之必要。

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于边境进行检疫作业,系对疫病管制,针对含莱剂猪肉产品无另立专号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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