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在是不是在车库,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打电话,是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bai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_否则,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按照交通标线停车接打电话,没事。

是否能够被认定,需要证据。

当然,交警现场执勤,发现后,可以直接处罚。

我的理解:对方如果是交警,在非执行公务期间,那就只能认为是个热心市民,不算执法者。

热心市民举报他人的违法行为,需要举证。让对方举证好了。

至于你要反诉对方滥用职权,你也要举证。


只有在违法抓拍摄像头下才会判定你违章的...其他情况没有办法取证,所以也没有违章这么一说了。但是开车最好使用车载蓝牙电话,安全第一呀。


算,但是一是这个没有电子监控抓拍,二是没有交警现场查出,三是你没有出事故,没关系


只要开车打电话都算违法行为,要看你有没有被拍到,如果被电子眼拍了,那就要去处理了,没拍到你走运。


开车打电话就违法,只是没有监控拍到你而已


算,开车打电话,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违章。


昨天在居住的小区地库,边找车位边接电话,走的有点慢,后面有个私家车按喇叭,我停车后,下来个男的,手里拿著警服,说我不能开车打电话,要求我出示驾驶证跟行驶证,我当时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然后他又说了一边,准备拉我车门,要打我!结果被同行的人拉走了,走的时候拍了我的车牌号!我现在特别懵逼!不知道是啥意思!我估计是不是我走慢了,刚好遇到一个本来就心情不好的警察!所以他就那我出气了,现在,我想知道,在车库里驾驶车辆接电话,算违法或违章吗?如果不算,应该找哪个部门反应才能最有效的管管乱用职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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