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之前舌头溃疡了,疼的要死,吃药也不管用。但是有一天晚上去吃了烧烤,还挺辣的,结果第二天


有新闻说(中医传统疗法 | 蜜蜂轻轻一蛰,类风湿关节痛缓解了_万瑶),有个医生是用蜜蜂蜇人,治疗风湿性关节痛的(一开始先以用拔下来的毒刺轻扎几下立即拔出来起到皮试效果,皮试中有中度过敏反应但愿意继续的人可以采用少量多次的方式蛰,减少中毒风险),有不少人找他治,组建了病友群,反馈挺好的,当然也有无效的。

如果说是安慰剂效应的话,为啥那些人以前用别的西药没安慰好呢~~(甚至还有产生自体抗药性,后来用西药量越来越大,不得不放弃的……)

所以感觉以毒攻毒能对一部分人的一部分病起到效果。但具体到舌头溃疡上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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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蜂疗对于某些人是不能用的,如:

  • 心肺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的要禁用;
  • 孕妇,严重过敏反应患者,体虚难以接受者,严重动脉硬化、月经期量多者、手术后易出血者慎用;
  • 另外在饥饿、疲劳、大汗、大渴、腹泻时慎用。


对于胆小怕事,性格暴躁问题等来说,以毒攻毒可能真的有效果当头棒喝能让当事人猛醒。说服教育还真的没这个好使。至于医疗领域,以毒攻毒的疗法确实存在。


以毒攻毒的说法在很久以前就是存在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以毒攻毒的。


这个方法有,但前者的这个「毒」也许并非真正意义上可直接致命的「毒」,它指的是这种毒物质在被使用时,只会巧妙地发挥需要被人类利用的功能,且仅小概率触发可致命性,或者是直接不会触发它的致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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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才是「以毒攻毒」的作用,不然谁会给已危在旦夕的中毒患者身上,在给ta另一种已知的毒物呢,毒物可不都像人的免疫细胞那样,能分辨出正常细胞和抗原,更没有记忆,它只是一种毒物,它没有生命!它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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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攻毒这种情况,大都是技术成熟且有了非常高的治愈率下才会使用,而且这个「以毒攻毒」本身就必须符合生命规律和科学,其哪一样都能解释的通,并非常人所谓的「一种毒物消灭了另一种毒物,然后,病就好了!」

…… …… …… …… …… …… …… …… …… …… …… ……

「毒」

「毒」

谢谢!


偶尔会有这种时候,但不能一味相信。而且可能造成更大损伤。比如我曾经犯支气管炎,连续咳嗽好几个月,打针吃药都不管用,直到有一次著凉,发了一晚上的烧,第二天咳嗽好了。这只是个偶然,支气管炎犯了也不能故意著凉发烧治病啊……


豆苗鹿嚼解乌毒

艾叶雀衔夺燕巢鸟兽不曾看本草谙知药性是谁教有毒中药概念的形成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在我国,中药一开始就被称作「毒药」。《周礼·天官》记载:「医师掌医之政,聚毒药以供医事」。《类经·卷十四》指出:「凡可避邪安正者,皆可称之为毒药」。明代张景岳《类经》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

论述了毒药的广义含义,阐明了毒性其实就是药物的偏性。东汉时代,《本经》、《内经》已把毒性看做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如《本经》三品分类法即是以药物毒性的大小、有毒无毒做为分类依据之一。古代药物毒性的含义较广,既认为毒药是药物的总称,毒性是药物的偏性,又认为毒性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

中药中毒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剂量过大,二是误服伪品,三是炮制不当,四是制剂服法不当,五是配伍不当,此外,个体差异与自行服药也是引起中毒的原因。根据中医「以毒攻毒」的原则,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也可采用某些毒药治疗某些疾病,让有毒中药更好地为临床服务。如用雄黄治疗疔疮恶肿;水银治疗疥癣梅毒;大枫子治疗恶疮麻风;斑蝥治疗癌肿症瘕;砒霜治疗瘰疠痔漏等等。其实,只要听医生的话,用对了方法,这些就都不是事。在古代,华佗有三个著名的病人,他们对医生不同的态度直接导致了他们不同的结果。

譬如:孙策,对医生尚算友好,但治疗依从性差,不遵医嘱,金创迸发,卒;再说第二位曹操,沟通无效,拒绝高风险治疗,误会华佗图谋不轨,酿成历史上最早的杀医事件。第三位关羽,尊重医生又遵医嘱,转归良好,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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