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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债务人用其持有股票用来还债,因为股票等有价债券,可视为债务人的财产,不过,您需向法院将主张其财产线索,由法院根据相关法规予以裁定。

事实上,沈阳已有这样的先例。2016年8月,沈阳一家城市建投公司因为欠银行债务,而被银行诉至法院,该建投公司最后名下所有的52.5万股沈阳机床被挂牌拍卖,拍卖起拍价为729.99万元,折合每股13.91元。

挂牌时,沈阳机床的股价约15元。这是否意味著,拍下这些股票倒手就能赚约一元的差价呢?情况并非那么简单。

原来,这家建投公司所持的52.5万股原始股,是其所有全部股份,因为其持股是股改之前的股权,后来在股改时,原始股东应按一定标准参与股改,但因其经营不善,未能如约参与沈阳机床的股改,只能由大股东代为垫付,垫付需11万股。

所以,有投资者拍卖下这家建投公司所持有的52.5万股股票,需先行偿还其在股改中所欠由大股东垫付的11万股,实际股份只剩下约41.5万股。如果按起拍价729.99万元成交,最终实际每股价格变成了17.6元,比目前二级市场每股约15元还高出2元多。

专业人士称,因为这些股份是股改前的限制流通股,买家买下这些股票后,想要将其变成流通股,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卖出,一是需要与上市公司联系先行偿还所欠垫股,并经省市国资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公司予以公告解限,而后由交易所给予办理过户手续。

这样一来,不仅办理周期不受控不好说之外,而且还涉及一定的过户费用,再加上支付拍卖机构的佣金,所以并不一定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所以,提醒债权人,在主张债务人用股票还债时,还要算好上述时间成本、过户成本、交易费用的账,看看怎样才能减少自己的损失。当然,毕竟是讨债,对于一家濒临倒闭的公司来说,能要来多少算多少已经是备选之项了。

希望上述解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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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明确该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将该股权作为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进行处置,因为该公司已经准备进入破产程序,所以上述行为你们要尽快做,如果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你们只能向法院申报债权,按照债权比例参与分配了。到时候你们的债权就不一定能够全部得到清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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