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开罚中天50万! 期限内「独立审查人」制度未改正
中天电视风波不断,昨( 18 )日立法委员黄国昌发函要求废除中天电视执照,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 )于今( 19 )日针对今年 4 月份对中天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要求改善,至今未具体检讨落实「审查人制度」,损害视听众权益,依法核处新台币 50 万元,并要求于 1 个月内限期改正。
NCC表示,中天新闻台过度播送特定人物新闻报导,妨害新闻多元,未落实新闻内控及自律机制,并且引起经民众大量申诉,先前委员会决议命中天电视公司改正,并于今年 5 月 10 日发出处分,命中天 1 个月内改正及为必要措施,包括3大改正项目:
1、补实具适格性之新闻部各阶层人力、落实 103 年换照附款有关「独立审查人」制度等要求、并就相关部门职责层级、决策与责任进行检讨。
2、针对中天新闻台报导与节目如何落实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进行检讨,并提出改善报告及教育训练计划
3、检讨伦理委员会新闻专业背景,委员是否足够及落实伦理委员会决议之具体做法等相关事项。
针对「未落实独立审查人制度」应予改正,中天以现行内部自律运作机制作为替代方案,然而 NCC 委员会议认为,「落实独立审查人制度」应落实。于是依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第 43 条第 2 项规定,依同法第 61 条规定核处新台币 50 万元罚锾,并命 1 个月内落实独立审查人制度一事进行改正,如届期仍未改正,并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