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19年12月04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政党法》施行将满2年,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郑英弘4日提醒,原依“人民团体法”备案的政党,应在12月7日前完成法人登记,政治团体也应修正章程转换为政党;目前仍有246个政党、46个政治团体尚未完成,届时将召开政党审议会决议最后补正期限,并废止备(立)案。

根据内政部统计,截至今(108)年12月3日止,经内政部备案的政党共有360个,其中65个已自行解散、2个撤销备案、1个废止备案;而现存的292个政党中,有46个已完成法人登记,尚有246个未完成,包含新党、统促党。此外,也还有46个政治团体未完成转换为政党。

郑英弘指出,除瞭逾期未完成法人登记外,已完成登记的政党,若连续4年未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或连续4年未依法推荐候选人参加公职人员选举等情形,也将会依法废止备案。而依政党法规定,经内政部废止备(立)案的政党及政治团体,均应依规定办理财产清算事宜,并不得再以政党名义举行活动。

郑英弘强调,政党审议会最快下周就会召开,而由于《政党法》已经施行近2年,因此最后补正期限不会再给予非常宽裕的时间,考量一般行政作业程序,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应相当充足,若仍未完成登记表示没有意愿,后续依法废止备(立)案就有足够的正当性,实际的时间仍依政党审议会决定。◇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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