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庄士嵚,侦办陈姓男子杀人案,经讯问后,认被告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台南地院召开羁押庭,经审理后于13日晚上裁准羁押。(图/记者林悦摄)

▲检察官庄士嵚,侦办陈姓男子杀人案,经讯问后,认被告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台南地院召开羁押庭,经审理后于13日晚上裁准羁押。(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东丰路一处私娼寮发生54岁陈姓男子,因争吵动手勒毙45岁钟姓女友,并持小刀自残后报警自首,台南市警五分局据报将陈嫌逮捕,检方12日晚上完成相验,死者颈部有不明显勒痕,陈嫌拒夜间侦讯,检察官庄士嵚13日讯问后,认陈嫌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台南地院晚上裁定收押。

2月12日下午2时57分许,台南市警五分局接获报案,指该处发生命案,结果警方一到现场发现是陈男勒死钟女,陈嫌向警方坦承犯案。据警方调查,54岁的陈嫌与死者钟女是男女朋友,交往后由于死者疑似有精神疾病,2人常常为了金钱与感情上起纠纷, 2月12日上午10时许,陈嫌前往台南市北区东丰路被害人处谈判,2人一见面发生争吵,陈嫌即动手将被害人勒死。

陈嫌向警方自称以小刀自残手部,并于下午2时57分拨打110向警方自首杀人,台南市警五分局实践派出所及侦查队员警据报火速赶往现场查处,当时陈嫌与死者均留在案发现场,陈嫌向警方坦承杀人,警方立即将人逮捕,并派员封锁现场进行搜证,目前警方将陈嫌与死者家属带回分局问讯,了解案发原因,并报请检察官相验及厘清相关案情。

检察官于12日晚上7时30分在台南殡仪馆进行初步相验,到晚上近9时已完成初步相验,死者颈部有不明显勒痕,将择日解剖,另因被告陈嫌拒绝夜间讯问,相关侦查及强制处分将延至13日上午进行。

检察官庄士嵚,13日侦办陈姓男子杀人案,经讯问后,认被告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串证之虞,于13日中午向法院声请羁押,台南地院召开羁押庭,经审理后于13日晚上6时30分左右裁准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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