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因在法官任內賣案收賄、財產來源不明而遭判刑,還因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出入酒店、養妻妾、行為不檢,有損司法形象。對此,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天(27日)祭出重懲,將胡景彬判處免除法官職務。

職務法庭認為,司法官乃公平正義之表徵,本當端正言行,但胡景彬竟不思潔身自愛,於婚姻關係存續中,發生二段婚外關係,也未依法誠實申報財產,對不明財產復堅拒供述來源,且就所承辦案件竟指示當事人訴訟策略,為之介紹律師,甚而依一方當事人之需要強行達成和解,進而獲取不當利益,傷害法官形象至鉅,違失情節嚴重,已不適任法官職務,應予嚴懲,因此判處免職。

另外,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蔡曉崙則因涉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媒介性交易,今天也同樣遭到職務法庭判處免職。胡景彬與蔡曉崙兩人皆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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