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審計團隊完成了一次專項審計,在匯總報告時,我發現有些審計發現寫得不夠完善,比如,發現某某問題,一頁的統計數據,一個審計結論。沒有分析造成此問題的原因,導致的影響和結果。

內部審計更多的是做分析題,而不是做判斷題。審計發現在於說明問題,而不是為了說明問題列一大堆的表格。有些重複的數據直接一個總量就可以了,沒必要列一大串的表格。因為列了表格,反而讓人不知道你想要說明什麼問題。

你發現了招投標存在圍標的情況,那隻要把數量統計一下,說明有哪幾個項目存在類似情況,而不是每個圍標的項目,把項目名稱、金額、參與投標的單位、涉及圍標的單位,等等全部的數據都羅列出來。信息太多,反而把你想要表達的內容給沖淡了。

這讓我想到第一家公司的審計報告,每次都把100多項物品的盤點結果放在審計報告中,導致審計報告很長。

審計的任務是發現問題、描述事實。對發現的問題業務部門要分析原因,提出應對;對事實進行初步認定;分析形成問題的原因,是制度設計問題還是制度執行問題;進而進行責任認定。要通過上述步驟進行整改,不能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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