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內審職能或者大部分企業的內審實操中,更多的還是聚焦在財務審計和反舞弊。財務審計也多是財務複核,反舞弊則是抓賊,尤其以民企為主。

之所以造成今天中國內審還是局限於以上的審計職能,主要還是兩方面原因,一是企業給內審的定位,尤其是民企,實際中,中國民企不論是否上市,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說,本質上還沒有改變老闆一言堂、一支筆的病因,一旦老闆的觀念把內審局限了,就限制了內審的價值。二是缺乏高素質的全面型內審人才,國企內審多是合規審計,按部就班,這也是國企性質決定的,民企則多是內部轉崗,即使外引,基礎執行層還多為老員工。這兩種原因決定了不可能全面的實現現代內審的真正價值,內審在企業的地位、價值和內審人員的發展前途自然就被局限了。

那內審的真正價值會是哪些?三方面價值足以讓企業獲得最大效益。

一是戰略諮詢顧問,二是管理審計,三是合規審計。我們一項項說。

首先,內審要做的,和未來的發展方向,應該也必須是參與到經營管理的決策過程中,基於內審對企業全價值鏈的風險掌握和分析,為決策提出建議和意見,對決策過程合規、風險管理、決策執行和落地進行審計,從事前、事中和事後三維度進行管理,確保決策制定、過程執行和事後總結反饋均得到有效確認和利用。

參與戰略決策不僅僅利於企業,同時也是最大化提升內審價值和影響力的唯一途徑。無法對企業戰略發生影響,其他都是空話。

其次,在參與到戰略決策過程之後,內審更進一步的需要做好管理審計。這也是戰略落地的關鍵步驟。管理審計裡面包含了財務審計、內控審計、風險確認審計及其他職能審計項目,如IT、人力資源審計等等,根據不同行業,確認風險重點排序。所以做好管理審計的優先步驟是審計人員深入業務,了解各行業的業態和業務情境,這點後面會談到。通常,審計第一步是確認已制定的政策流程是否得到完全的遵循,這是合規審計的第一步,對內審項目的價值來說,這只是20%,剩餘80%應該是對被審計政策和流程的評估/評價,這才是真價值所在。內審人員要獨立的依據對企業全價值鏈的理解,參照最佳實踐和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提出是否需要修訂完善現有業務操作流程的要求,以避免風險的產生或者最大程度的降低風險可能帶來的危害。

這裡為什麼要提出「企業全價值鏈」這個概念,因為任何一點的風險都不可以單獨去看或者理解,企業自身的複雜運營實際和所處的不同商業環境,在A國B公司適用的流程,就不一定適用於在C國B的子公司執行。這就是孫子兵法說的,兵無常勢水無常形。

最後,合規審計,這是審計的最基礎點,也是很多企業誤把內審最大價值混淆於合規審計的地方。合規審計的主旨是審計企業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規所要求的事項。主要包括了安全生產、財經稅法、環境、勞動法等等,其中反舞弊,也就是貪污腐敗等,也屬於違反法律法規,否則怎麼會起訴舞弊者呢?反舞弊按照屬性就應該歸屬在合規審計之下,當然,最佳實踐還是應該將反舞弊單獨列示,尤其是在法律和內控不太健全的區域/國家/公司。

至於大部制的興起,如何整合內審、內控、風控、合規、法律和監察,另起爐灶再談。

要做到充分發揮現代內審的價值,僅有規劃還遠遠不夠,即使有伯樂老闆能有眼光看到和希望內審發揮以上的價值和作用,更重要的也是內審人員自身也要具備相應的素質和能力。打鐵還要自身硬!內審的硬度和底氣來自於深厚的經驗和堅實的專業知識,這就要求內審人員的知識面橫跨多個領域,比如審計技術、財務知識、管理知識、統計技術、IT、心理學、精益管理等等所可能涉及到業務模式和情境的方面。這些知識不需要做到最高深的專家級別,但是至少要精通到可以靈活運用的階段。這是對內審人員最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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