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很多老板都希望员工
就像海绵宝宝一样
努力工作,从不抱怨加班
还反过来乐于工作
甚至在蟹老板缺钱的时候
还拿钱出来帮助蟹老板
只期望能够继续工作

只是..漫画毕竟只是漫画XD
在现实生活中
为了避免劳工权益被剥夺
也因此制定了劳动基准法、劳工保险条例等
来保障劳工的最低劳动条件标准。

以下就为各位简单介绍
经常会遇到的一些劳资争议问题

一、劳动契约要看清楚:
依据劳动基准法第一条明文规定
(以下简称劳基法或本法)
为保障劳工权益,相关劳动条件标准
不得低于劳动基准法之规定。
另外依据劳基法第9条以下,
劳动契约有分为
定期契约及不定期契约。
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
性工作得为定期契约;
有继续性工作应为不定期契约。
薪资标准依据同法第21条规定
不得低于基本工资。
简单的说,原则上依据契约自由原则
劳资双方可以自行订定劳动契约,
规范劳动内容,与薪资,
但不得低于劳基法的最低标准。

而常见的争议就像是
最近国道收费员案件,
原则上有继续性工作者,应为不定期契约,
但现在很多资方,为了减少人事成本,
变相的将劳动契约变为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约,
而影响劳工的权益,
其实像很多约聘雇人员,也是一年一聘,
甚至法官助理,也是一年一聘。
只是一直续聘而已~~~
如果届时资方片面表示,一年一聘时间到了
就解约,依据劳基法第18条规定
是不用给遣散费的!!!
所以一定要注意劳动契约到底怎么约定
否则会很没保障。

再者,还要注意试用期的问题
依据现行劳基法并没有试用期的规定
但原则上还是要依据相关规定
不能任意解雇劳工
依据劳委会函释:
于试用期内或届期时,雇主欲终止劳动契约,
仍应依劳动基准法第11、12、16及17条等相关规定办理
所以要注意是否有试用期条款。

如果是非自愿离职者,
一定要请资方开具非自愿离职证明书,
这样才会有劳保失业给付及生活津贴补助
但前提要有合法的劳保喔
下面会再跟各位介绍劳工保险的争议

二、变相减薪或调动职务:
依据劳动基准法第二条第六款及民法第153条规定
劳动契约应由劳资双方协议后订立,
不得由资方片面变更。

常见的争议例如公司假借调整职务为由,
而变相调降员工薪水,
或是变动劳工的工作环境、工作地点,
这原则上都是违法的。

三、加班时数问题
依据劳动基准法第30条规定
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每二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八十四小时。
如有调整工时之必要,
应加发加班费用,
但仍不得超过总时数。
另外为了避免劳工过劳
依据劳基法第36条规定
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所以资方不得强迫劳工连续工作
否则也是违法的!!!

四、工资给付争议
依据劳基法第22条规定
工资应全额直接给付劳工。
另依据劳基法第26条规定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简单的说,为了保障劳工生活
资方应全额给付薪资与劳工,
不得以各种理由苛扣任何工资,
亦不得预扣作为违约金或赔偿金。
如果擅自预扣劳工工资者,
依据劳基法第14条规定,
劳工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并请求给付资遣费。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不好的工作,
还不如赶快离职,寻找更好的工作
而不要一直被迫乱扣薪水,委曲求全!!
但如果是因为缺职、迟到等,
因为劳工未提供劳务给付,
所以实务上是认为可以扣减薪资给付,
但应合乎比例原则。

五、请假争议问题
依据劳基法第38条规定
劳工工作满一定年资。应给予特休: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满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满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日,加至三十日为止。
另依据第43条规定
劳工因婚、丧、疾病或其他正当事由得请假;
请假应给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间内
工资给付之最低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简单的说,劳工有请假的权利,
而且依据相关规定,资方除了应给假外,
还应给付工资。并且不得据此为解雇事由
例如性别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条以下规定
女性劳工,得请生理假、产假、
男性劳工,得请陪产假等~
另外还可以请育婴假,并请求育婴津贴补助
但这又是跟劳工保险有关喔
所以接下来就跟大家介绍劳工保险的重要性!!

依据劳工保险条例规定,
资方应为劳工投保,
无论是工读性质、短期、或是长期,
只要工作第一天开始,资方就应该投保
否则是会被罚钱的
另外不得将劳保薪资低报,
否则除了有刑事的诈欺、伪造文书罪外
对于劳工因此所受的损失,都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这些保障包含了前开失业给付、育儿津贴补助
也涉及到了退休给付、死亡给付的计算基准
所以一定要注意资方是否有依据实际的薪资
为你投保,才不会因小失大!!!

最后再来跟大家讨论一下因公受伤的问题
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很多劳工朋友
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车祸事故
依据劳工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 
被保险人上、下班,于适当时间,
从日常居、住处所往返就业场所之
应经途中发生事故而致之伤害,视为职业伤害。
被保险人为夜校学生或建教合作班学生,
于上、下班直接往返学校与就业场所之
应经途中发生事故而致之伤害,亦同。

所以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事故
记得要请公司依法申请职业灾害给付
并且给予适当的有给职病假
来确保自己权益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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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简单帮大家整理一些常见的劳资争议
希望大家不管是劳方或资方
都能多为对方著想,共创双赢的局面~~
牛仔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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