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變函數——歐拉公式
大家好,我是瓊月,終於畢業了,終於可以干一點自己喜歡的事情了,作為歐拉的資深小迷弟, 歐拉公式可謂牢記心頭,不說廢話了。
開始咯,儘管我比較崇拜歐拉(Leonhard Euler ,1707年4月15日~1783年9月18日)
,但不得不承認,歐拉公式的最早提出並非歐拉,而是由英國數學家羅傑·柯特斯(Roger CotesFRS, 1682年7月10 –1716年6月5日)在1714年提出,不過他的公式長這樣:
,其實取個對數,再用 替換一下就好了。
1740年10月18日,瑞士數學家歐拉在給瑞士數學家約翰 伯努利(Johann Bernoulli,1667年8月6日 - 1748年1月1日)的信中說,
都是同一個微分方程的解,因此它們應該相等,1743年他又發表了這個結果,即
,
1748年歐拉重新發現了柯特斯發現的結果,也可由上式導出。
1777年,歐拉在遞交給聖彼得堡科學院的論文《微分公式》中首次用 來表示 但很少有人注意它,直到1801年,德國數學家約翰·卡爾·弗里德里希·高斯(Johann Carl Friedrich Gauss ,1777年4月30日-1855年2月23日)
系統地使用了這個符號,以後漸漸流行,沿用至今,由 和上述式子得
當 , ,等式將5個最富特色的數聯繫在了一起( )
不得不說,數學史講的很生硬??,請見諒。
在證明歐拉公式之前,先看兩個小 題:
開始證明:
1,復指數函數定義法
因為對於任何複數 ,復指數函數定義為 ,所以當複數 的實部 時,就得到了歐拉公式 .
2,複數冪級數展開式法
, , ,
所以 .
請允許懶惰的我不展開。
3,分離變數積分法
設複數 ),兩邊對 求導,得
,分離變數並對兩邊積分,得
,即 .取 得, ,有 即
4,極限法
當 時,歐拉公式顯然成立;
當 時,考慮極限 , ( , ).
令 ,則有 (1)
另一方面,將 化成三角式,得
由隸莫佛公式得
,
而 , ,
所以有 (2)
由(1)(2)可得,
5,變上限積分法
考慮變上限積分
因為 ,又因為
再設 ,由此得 ,所以有
即 令
好吧,累死我了,現在讓我們回頭看那兩個問題。
(1) ,所以 .(這說明 不是虛數)
(2)在歐拉公式中,取 ,( ),得
所以 .
第一次寫,寫得不好,還請大家見諒。
寫在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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