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图/记者翁嫆琄摄)

▲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国民党前立委李庆华涉嫌以人头诈领立法院补助的助理费532万余元,遭检方起诉。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25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质询时要求,立法院应立即采取追偿行动,以免超过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消灭时效期限2年,到时候半毛钱都要不回。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承诺,会立刻采取行动,依法处理。

黄国昌询问,该立委跟办公室主任诈领助理费数百万,立法院到底采取了什么追偿行动?洗钱洗到私人帐户,钱不用讨回来吗?林志嘉回应,由于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也已经起诉,立法院会密切注意。但黄国昌痛批,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是2年,若等到刑事判决定谳才要起诉,被告可能早就跑了,或是可能脱产,不用先提诉讼吗?不用假扣押吗?到时半毛钱都追讨不回来,立院要怎么跟国人交代?

黄国昌批,总不能让外界认为立院在包庇自家人,这么严重的贪污行为,国会毫无作为,这样对吗?林志嘉承诺,会「立刻有所行动」,依法来做处理。

李庆华从2007年至2016年间,指示其国会办公室殷姓主任、董姓及丁姓正职助理,以3人配偶提供个人帐户,担任挂名人头助理,借以向立法院申报公费助理补助费用。其中殷姓主任的配偶自2012年1月至8月,虚伪申报助理薪资共计40万5863元、董姓助理的配偶从2007至2010年间,申报助理薪资为165万3753元;丁姓助理的配偶则是从2009至2016年间,申报326万778元,3人以配偶虚伪申报共计532万394元。

检调查出,李庆华借此手法,10年来共诈领532万多元助理费,用来支付前妻赡养费或用作个人旅游等非公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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