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首先分解问题,即问题的目的是寻求国家的团结。

国家的定义中包含了4个基本要素缺一不可,即领土、居民、主权、政府。

其中,对内主权的表现形式是最高的内政权。政府是有效行使主权的工具(政权)。

对内主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内的一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还指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和属地优越权。

简言之,对内主权的建立需要首先明确并固定政府存在的合法性。这一合法性是建立在法理和认知的基础上的。目的是代表居民授予政府行使对内最高权的权力。而「认知」,首先建立在共同的(民族)认知的基础上,因为(共同的)民族认同,是确认其作为广泛意义上统一体的最显而易见的条件。

然后回到多元论的问题上。

虽然我国主体民族为汉族,又有55个少数民族,但我们共同的民族认知是「中华民族」。再多说,就不用多说了。

这整个事的发展过程都非常离奇。

在「种族融合多元文化」这类新思想新观念刚出现时,无法确定它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谨慎的做法是先限定一个范围做小规模长时间试验。假如结果证明真的无危害有裨益,那再做大范围推广也不迟。

这就好比新研制出一种医药或疫苗,不能立刻就大规模投放市场,负责任的做法是先作小范围临床试验。若试验结果证明确实无副作用且有疗效,那然后再大批量投放市场。这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按理说,欧美白左中有不少来自知识界、学术圈,甚至还不乏各学科的大牛,它们本应熟悉并坚持上述科学原则。可是在推广「种族融合多元文化」这种新思想新观念时,它们完全把科学上的严谨审慎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没经任何试验(更不用说长时间耐心试验),也没经任何逻辑论证,白左就迫不及待的向全社会推广这种「融合多元」。

甚至在一些族裔的犯罪和恐怖袭击频繁发生,「融合多元」已被证明后患无穷的时候,白左仍不顾事实,继续一意孤行,完全背离了尊重客观实证的科学态度。

虽然白左中有不少科学界名人,但它们的行为表明它们早就把「政治正确」的教条凌驾于科学原则之上了。
其实这事情,周总理早就说过了,四个字,求同存异不过现在这个求同不太被关注,导致存异这个事情被孤立起来当靶子喷。所以说,存异的前提是求同没找到同的部分就存异,那就大家各玩各的,尿不到一个壶。而其实这个异呢,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不是一个种族问题可以概括的。你是回族,你是汉族,这是民族差异。你是苏南的,你是苏北的。这就是地域差异。你个高,你个矮。这是体质差异。

你是男人,她是女人,这是性别差异。

你能抹掉种族差异,你能抹掉地域差异吗?你能抹掉地区差异,你能抹掉体质差异吗?你能抹掉体质差异,你能抹掉性别差异吗?差异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归根到底,确实是要求同。但是和同化的概念不同,这个求同是找到大家的共识。这个求同不是把所有的圆的圆心并在一起,而是让所有的圆中间圈出一个共同的区域。找到大家都认可的部分。然后这一个共同的区域作为凝聚国家团结的标杆。

通常来说,这个共同的区域是遵守法律和爱国主义。

当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宣传政策,这个共识也是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表述形式。但是意思是这个意思。总之要最基本的守法爱国嘛。毕竟同化不可回避的问题是人都是个体的,在所有人都被神圣的卡拉(F2)链接思想之前,是没有所谓的彻底同化的。但是求共识不一样,这是人类社会建立的根基。

个人赞同鼓励同化政策,因为即使是提倡多元价值,最后为了国家团结,也就是维稳,必定会绕到同化上来,因为同化是维稳的最佳途径。这里谈及的同化并非是死死的桎梏某种族的语言服饰习俗差异,而是指的意识形态的同化,例如不管我是汉族人还是其他一致对外的时候我就是中国人,这样一种意识形态的想法,是国家维稳的最基本要素。既然最终目的是维护国家团结,那么无疑同化政策是在多种对比之下即使无奈有所牺牲也是最好的选择。

ps:是不是CDA的小伙伴!
文化冲突是种族歧视的一大因素吧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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