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毅/资深政治记者

为了新冠病毒防疫,新加坡实施了一连串禁令,最新规定是人与人之间必须维持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离,违者将处最重监禁半年刑罚。做为新冠防疫国际模范生,我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表示不排除跟进,将研拟人际间保持适当的距离,违「社交距离」可能开罚。

若非防疫,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恐怕不会端上台面。一些中小型企业为了节省办公空间,往往将办公桌设得极小,同事间距离少于1公尺的在所多有,气温稍热,隔壁大叔的体臭味、或隔壁大妈新买的香水味,超过8小时常相左右,这下有法规可以理直气壮要求排除。

人际距离:我们没那么熟

提到人际距离,必须要提及美国知名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在其1966年出版的著作《隐藏的维度》(The Hidden Dimension)中提出「低语境文化」概念,并具体提出人与人之间有四种空间距离:一是公众距离(Public distance),可达360公分远。二是社交距离(Social distance),多为工具性互动,约120公分到360公分。三是个人距离(Personal distance),为情感性互动,约45公分到120公分的一臂以内,可伸手碰到对方。四是亲密距离(Intimate distance)为45公分到零距离,通常是亲人、情侣或是夫妻。

电梯狭隘的空间、捷运里前胸贴后背、餐厅里不得已的「共桌」等,这些平时让人必须避免眼神交错的不舒服环境,都将成为违法样态,对于人群恐惧或不喜社交的民众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然而,到底人际距离可以做到什么样的法律规范,从上述状况看来问题不小,实施起来必有其滞碍之处。

防疫为理由的「顺时钟」

以防疫做为理由,1公尺的距离到底够不够?综合外媒报导,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研究发现,咳嗽或打喷嚏喷飞的口沫,会以每秒10至30公尺的速度传播,最远距离甚至可达 7 至 8 公尺。看来8公尺的范围才是安全的,如果以防疫为理由。

用常理想当然也知道,8公尺的距离太不切实际,就连北欧最讲究社交礼貌的「芬兰式排队法」,1.9公尺的平均距离都办不到。

不过如今有了防疫当理由,经常处于心理紧迫的都市人际互动的人们,这下总算有了出口,现在,我们不必再为了不舒服的环境而忍耐,不用与别人的体味朝夕相处,可以理直气壮要求别人「离我远一点」。这可是法律规定、必须遵守的「顺时钟」!

照片来源: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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