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數學教材喜歡用「易證」、「顯然」、「答案略」等字眼?
對作者「顯然」等於對讀者「顯然」?就不能把論證解答的過程完整呈現嗎?
唉,你說的這個問題確實是個問題。
但是事實上即使對你顯然也不一定對所有人顯然。
有的顯然可能真的是幾乎對所有讀者顯然,還有的顯然……
是作者不想寫了罷了。
比如我科90年代的計算機數學雙大佬曾經自己編寫過一本《線性代數》,當時他教學的時候拋棄了所有國內教材,自己邊寫邊上課。
他的教法可能全中國都不一定有第二個大學這麼教。
他一開始上矩陣論,然後上了整整一學期的矩陣,第二學期上了一學期的線性空間。
用他的話說是分別用矩陣和線性空間的觀點把線代擼了兩遍。
但是你知道線性代數有的定理如果純用矩陣做就是個坑……
比如那個Jordan引理……
即便如此,他的講義里很多地方都是「顯然」、「略」、「易得」這種語言。
這就搞得我們經常對著他三行字的定理證明發獃,結果最後去上課的時候他花了三十行完整證明了該定理orz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呢?
如果你看得懂課本,有的課可以自學,如果你看不懂
那就要去上課啊!
顯然易證的壞處是增加了讀者的閱讀難度。但是也是有好處的,有些時候讓讀者自己推出某個命題會加深理解,而「顯然」也說明了,掌握該知識的水平是什麼樣的——即,當你也覺得這個很顯然的時候,你就算懂了。僅僅是會證一個命題,和覺得一個命題顯然之間還差了一個怎麼顯然的問題。
一部分原因:
如果你自己打過LaTeX你就能理解了(
謝邀
作者寫書的時候,會預設一個目標對象群體,先考慮好這本書是寫給什麼樣的人的。
用到的,「顯然」,等詞都是針對他事先預設好的群體。
比如說:
初中生的教材里,1/3 + 1/2 = 5/6,這個夠顯然吧,啥都不用證明。
數學系大一的學生,1/3 + 1/2 = 5/6,就不是那麼顯然了,要證明。
給你一個鏈接,裡面的第一點就講了【Know your audience】
https://www.math.hmc.edu/~su/math131/good-math-writing.pdf?www.math.hmc.edu西江月 證明
即得易見平凡,仿照上例顯然。留作習題答案略,讀者自證不難。 反之亦然同理,推論自然成立,略去過程QED,由上可知證畢。作者: @Mario Li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