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 11:35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蔡姓妇人因为信用不好没办法跟银行借钱,身体状况差也无法工作,只好求助吕姓邻居。蔡妇冒名签署14张本票,交给吕男,作为抵押成功借得64万元。吕男事后发现,14张本票的笔迹相似,方知受骗,怒对蔡妇提告。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蔡妇触犯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处2年徒刑,但考量双方已和解,予以缓刑5年。

检警调查,吕男向蔡妇表示愿意借钱给她,但是必须拿他人的本票担保,情急之下,蔡妇陆续冒用14名不知情人士的名义,开出14张本票,交给吕男换取现金。直到吕男迟迟未收到约定归还的款项时,将14张本票取出比对,才惊觉字迹相同,质问之下才知道是蔡妇冒名签本票借钱。

法官审理时认为,蔡妇是为了筹措医药费及生活费才会冒名签署本票,且金额不高,加上双方已达成和解,蔡妇允诺归还积欠款项,故判处蔡妇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 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蔡妇触犯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处2年徒刑,但考量双方已和解,予以缓刑5年(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蔡妇触犯伪造有价证券罪,判处2年徒刑,但考量双方已和解,予以缓刑5年(记者吴升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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