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协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会面,反映记者采访时遭执法人员侵犯个人私隐的忧虑和情况。

记协引述黄继儿说,《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有豁免条文顾及新闻自由。条例规定,任何人须以公平方式收集个人资料,通知资料当事人收集资料的目的,及用作收集资料时的原有用途。私隐专员表示,若在没有合理理由怀疑有非法活动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不应随意收集个人资料。而「保障资料第1原则」亦指出收集资料的方法须要合法和公平。会上亦有讨论现行条例的规管不足,以及日后修例的可能。

记协呼吁执法人员行使公权时,不应将收集得来的资料转给第三者,又要求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严格督促前线警务人员执行警权时,清晰明白《个人资料(私隠)条例》的条例要求,以及只能在有合理需要时,以侵犯私隐程度较低、尊重和公平的方法,进行截停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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