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4 23:11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新北市2名警员巡逻时,「鹰眼」发现张姓男子行迹可疑,请副所长穿便服前来监控,见张男与吴姓男子接触后,手上多一个提袋,上前盘查,一举破获毒品交易案;吴男事后反控,遭警方及上游毒贩陷害、设计让他被逮换取业绩。新北地院不采信依违反毒品条例判吴男4年、张男6月徒刑。

检警调查,吴、张2人互不认识,去年2月都向一名绰号「小咘」的毒贩,购买K他命及安非他命等;2月13日下午,吴男先跟小咘交易,后来小咘请他代送张男所买的安非他命,并向张男收取车资,吴男同意,在交易后就被埋伏在旁的员警逮捕,吴、张分别涉贩售及持有二、三级毒品罪。

张男认罪,吴男则反控,毒品交易时间短暂,也只有3个人知道,警方能预先在场埋伏,不合情理,他认为自己遭警方及小咘陷害,警方纵放上游,换取上游设计、交出他等人来满足业绩需求,查扣毒品等无证据力。

2名巡逻员警反驳,当天张男独自徘徊,不断讲电话,有规避警察的感觉,「晃来晃去很可疑,这是职业上的直觉」,当下因无任何不法行为,没直接盘查,总不能看到人就冲上去,必须等「机会」,后来见张男手上多一个提袋,同仁才上前。

接获同仁回报、穿便服前往监控的戴姓副所长也说,警方见马路上有人左顾右盼,确实有可能上前盘查,但无法与毒品划上等号,当时张男外征怪异,不是一般正常人,若直接上前会打草惊蛇,张男与他人接触时才是盘查机会,且他们根本没接获毒品交易讯息,全是靠直觉判断,盘查破获毒品是司空见惯的事。

合议庭认为,警方巡逻时,若在公共场所实施盘查,应限于合理怀疑对方已构成或即将构成危害,只凭单纯臆测就盘查会干预人民生活;警员起初综合现场状况认尚无盘查必要,后来见张男与他人接触后,手上多一袋物品,有相当理由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上前盘查,符合警察职权行使法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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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鹰眼」发现并破获毒品交易案;吴男竟反控遭警方及上游毒贩陷害、设计让他被逮换取业绩。新北地院不采信依违反毒品条例判吴男4年、张男6月徒刑。(资料照)

    警方「鹰眼」发现并破获毒品交易案;吴男竟反控遭警方及上游毒贩陷害、设计让他被逮换取业绩。新北地院不采信依违反毒品条例判吴男4年、张男6月徒刑。(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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