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问题的展开,我是因为这个来回答的。翻了所有答案,发现没有人怼你,让我感觉知乎的答主们真的是高素质呀!后来发现怼你的人被折叠了,哈哈哈。

咖啡因成瘾的原理跟其他毒品成瘾的原理不同,咖啡因是跟人体内的腺苷受体结合让人不容易感觉到疲惫。这种结合是暂时的,合理的计量下,代谢掉咖啡因后是对人体没有任何伤害的。当咖啡因带来的这种「无敌状态」成为常态后,一但戒断,身体会感觉时时刻刻都疲惫,所以需要咖啡因来恢复这种"无敌状态"。咖啡因的戒断很好戒断的,累了就短暂休息。它不像其他毒品,在上瘾的同时损害身体。

咖啡因的致死量1克往上,就按最低的1克算,那也是1000毫克的咖啡因,用针管注射进血管,短时间内被身体吸收,心脏超负荷,会go die 的。然而就算你喝进去的咖啡完全不代谢,你也得狂饮40杯左右的美式才能去见上帝(单份浓缩的咖啡因含量在45-75毫克,纯阿拉比卡的豆子含量偏低),而且我相信在咖啡因杀死你之前,你的膀胱爆炸会先要了你的命(因为我们假设的完全不代谢,水也不代谢)。然而咖啡因分子量特别小,你你一边喝它一边代谢,想用这个方法自杀,肯定40杯是不够的,蛮贵的一个自杀方法。据说巴尔扎克在咖啡馆写作的时候就是一天40杯咖啡…

我才有人肯定会问,既然咖啡因跟腺苷受体短暂结合是无害的,那为什么会致死?

原理是,咖啡因会提高心率,当提高的这个程度超过了心脏的承受能力,就go die 吧!举个例子,一个人上跑步机跑15分钟有危害吗?没有(忽略人体关节什么的健身专业知识)还有可能会增强体质。然而,有个人在后面拿著枪逼著你跑到力竭,那可就会死人了。参照马拉松战役的那个跑死的士兵。

你说不要跟你谈计量,我们还是谈了计量,因为绕不开的,就像被折叠的答案里说的:吸氧多了也能死人。

再举个极端的例子:一氧化碳。

这货是个狠角。它会抢先跟血液里的血红蛋白结合,不给氧气机会,等身体里大部分血红蛋白跟一氧化碳结合了,人就缺氧而死。那么,我就吸了一小口一氧化碳,然后就退出了一氧化碳环境,会不会有事呢?

屁事没有,这种结合也是短暂的,等一氧化碳从血红蛋白上下车了,一氧化碳不会在血红蛋白这辆公交车上肆意破坏,甚至没有丢垃圾,我还是我,活蹦乱跳。

所以,别跟你扯什么计量???


咖啡因成了毒品?这事还真是吓了我一跳。

刚刚查了一下,是这样。

首先,这是指的提纯的咖啡因。其次,它是不是毒品,2015年的看法和2016年不一样。

2015年时,这还是一件有争议的事。见

咖啡因可成瘾是不是「毒品」?(图)-中国禁毒网?

www.nncc626.com

到了2016年4月11日,施行了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其中有两处提到了咖啡因: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 (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 (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 (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 (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 (九)曲马多、γ-羟丁酸二千克以上; (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三)芬太尼二十五克以上不满一百二十五克; (四)甲卡西酮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 (五)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 (六)哌替啶(度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 (七)氯胺酮一百克以上不满五百克; (八)美沙酮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九)曲马多、γ-羟丁酸四百克以上不满二千克; (十)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四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但是这里面没有谈到什么级别的咖啡因才能列入。

那么什么才算毒品咖啡因呢?

央视有一个关于破获毒品大案的报道,其中内蒙古公安厅禁毒总队的人对毒品咖啡因做了个解释:

就属于吸毒贩毒范畴了。

所以算不算毒品,主要看数量。

严格说,央视报道中这句「无论数量多少,都属刑事犯罪」,跟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冲突的。我觉得还是以司法解释为准吧。

编辑于 2020-04-23继续浏览内容知乎发现更大的世界打开Chrome继续奉义天涯奉义天涯?

2020 新知答主

谢邀@蜜桃肉脯

这问题问的非常不友好。

「别跟你扯什么计量」,这句话有很严重的错误。

以下为原问题:

两把壁纸刀焊在一起,就可以构成管制刀具。

几支水弹枪子弹同时命中一个点,总动能就能超过模拟枪的动能标准。

很多合法的添加剂增加数倍,可能就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次性吃一整袋食盐,必死无疑。

如果你认为,某某违法,十分之一某某就一定违法,这个只能说适用一部分情况。

比如说海洛因,我抓过0.08克的,照样拘留处理。

但天底下不是任何物质都叫海洛因。


这问题问的非常不友好。

「别跟你扯什么计量」,这句话有很严重的错误。

以下为原问题:

两把壁纸刀焊在一起,就可以构成管制刀具。

几支水弹枪子弹同时命中一个点,总动能就能超过模拟枪的动能标准。

很多合法的添加剂增加数倍,可能就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次性吃一整袋食盐,必死无疑。

如果你认为,某某违法,十分之一某某就一定违法,这个只能说适用一部分情况。

比如说海洛因,我抓过0.08克的,照样拘留处理。

但天底下不是任何物质都叫海洛因。


能成为毒品者。

第一,要怼人体产生损害。

第二,能成瘾,依赖性大。

第三,第一和第二互相关联。

如果不能成瘾,那么就算能有损害,人偶尔吃也没事

如果没毒,哪怕成瘾也没事。

恰恰是毒品会成瘾且有害。

依赖导致人为了毒品而倾家荡产,损害导致危害人体,伤害他人。

所以毒品才是毒品,咖啡不是。

喝咖啡,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对人,对社会危害都很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类似的烟草和酒也有可以成瘾也有损害,为什么不算毒品,就是因为影响太小了。


这个问题就很较真,就好像,毒品里都含有元素周期表中的元素,比如C、O、H等分子或者原子,但你能说这些就有毒了吗,按这样说,人就不该存在啊,因为人本身就有毒!

所以千万不要混淆视听,咖啡因和咖啡,说的是两回事儿,而且含咖啡因的物质多了去了,怎么就揪著咖啡不放了?咖啡挨著什么事儿了?

就看到这种问题,就很气愤啊!

啪的一下,就点进来了!

很快啊!

一看,哦,原来是最近有人说,咖啡因有毒,我说没毒,他不信。

我说,我有证据,不信你看!

下面是证据:

『咖啡因』:

是一种黄嘌呤生物碱化合物,中枢神经兴奋剂,能够暂时的驱走睡意并恢复精力,临床上用于治疗神经衰弱和昏迷复苏。

『咖啡因的来源』:

含有咖啡因成分的饮料:咖啡、茶、软饮料、能量饮料、功能性饮料......,并不是只有咖啡内才含有咖啡因。

『咖啡因安全剂量』:

对于没有药物过敏的健康成人,每日咖啡因的正常摄入上限是300mg-400mg。这是个最低限度,但实际上人体的新陈代谢系统会快速的消解体内的咖啡因,而不会说,喝下去就一直残留。

『关于国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把咖啡因列为「精神药品」管制,属于一种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3]按刑法第347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涉及「数量大」(200公斤以上)者最高刑罚为死刑,涉及「数量较大」(50公斤以上但不满200公斤)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348条把非法持有「数量大」或「数量较大」的毒品列为可判处监禁的罪行。

所以,咖啡因有毒的前提是足够大的剂量,但俗话说,有时候喝水都能喝死,你也不能因此就否定了水??理性看待,请善待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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