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萍浏醴起义

《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龚春台 公元1906年12月4日)

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四年,岁次丙午十月吉日,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都督龚,奉中华民国政府命:

照得鞑虏,原系东胡异族,游牧贱种。自汉、隋、唐、宋以来,久为我中华汉族之寇仇。有明末造,鞑虏逞其凶残悍恶之性,屠杀我汉族二百余万,据我中华,窃我神器,奴沦我同胞。我黄帝神明之胄四百兆之众,隶于奴界,巳二百六十年于兹!汉族为亡国之民,中华隶犬羊之宇,凡我叔伯昆仲诸姑姊妹,曷任伤心。太平天国起义师于广西,誓必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以雪灭国之耻。乃曾国藩、胡林翼等,不明大义,罔识种界,认盗为父,呼贼作君;竭湘军全力,自戕同种,致使汉族得恢而复堙,胡氛将灭而又振。湘人之罪,涸洞庭之水,不能洗其污;拟衡岳之崇,不能比其恶。凡我湘人,实无以对于天下!今者言清种界,特兴讨罪之师,率三湘子弟,为天下先,冀雪前耻,用效先驱。特数鞑虏十大罪恶,昭告天下,以申挞伐。

鞑虏逞其凶残,屠杀我汉族二百余万,窃据中华,一大罪也。

鞑虏以野蛮游牧之劣种,蹂躏我四千年文明之祖国,致列强不视为同等,二大罪也。

鞑虏五百余万之众,不农不工,不商不贾,坐食我汉人之膏血,三大罪也。

鞑虏妄自尊大,自谓天女所生,东方贵胄,不与汉人以平等之利益,防我为贼,视我为奴,四大罪也。

鞑虏挟“汉人强,满人亡”之谬见,凡可以杀汉人之势,制汉人之死命者,无所不为,五大罪也。

鞑虏久失威信于外人,致列国乘机侵占要区,六大罪也。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萍浏醴起义

鞑虏为借外人保护虏廷起见,每以汉人之权利赠给外人,且谓“与其给之家奴,不若赠之邻邦”,七大罪也。

鞑虏政以贿成,官以金卖,致政治紊乱,民生涂炭,八大罪也。

鞑虏于国中应举要政,动以无款中止,而官中宴饮,颐和园戏曲,动费数百万金,九大罪也。

鞑虏假颁立宪之文,实行中央集权之策,以削汉人之势力,冀固虏廷万世帝王之业,十大罪也。

其余种种罪恶,不能尽书。特举大略,以昭天讨。

凡我汉族同胞,无论老少男女农工商兵等,皆有歼灭鞑虏之责任。务各尽尔力,各抒尔能,以速成扫除丑夷、恢复汉家之鸿业。至现在为虏廷官吏者,宜革面反正,出郊相迎;若仍出曾、胡之故智,为虏出力者,以鞑虏视之,歼杀无赦!现在为虏廷将弁营勇者,宜闻风响应,倒戈相向;若仍效湘军之故智,死力相杭者,以鞑虏视之,歼杀无赦!

本督师建立义旗,专以驱逐鞑虏,收回主权为目的。凡本督师所到之处,即汉族恢复之处,农工商贾,各安其业,不稍有犯;外国人之生命财产,竭力保护,不稍有犯;教堂教民,各安其堵,不稍有犯。当知本督师只为同胞谋幸福起见,毫无帝王思想存于其间,非中国历朝来之草昧英雄,以国家为一已之私产者所比。本督师于将来之建设,不但驱逐鞑虏,不使少数之异族专其利权;且必破除数千年之专制政体,不使君主一人独享特权于上;必建立共和民国,与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而社会问题,尤当研究新法,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致富者愈富,成不平等社会。此等幸福,不但在鞑虏宇下者所未梦见,即欧美现在人民亦未能完全享受。凡我同胞,急宜竭力以扫除腥膻,建立乐国。须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汉族者,世界最硕大最优美之民族;被鞑虏奴隶之,宰割之,天下之耻,孰有过于此者?!况鞑虏用意险恶,自咸、同以来,利用以汉人杀汉人之手段,当锋刃、御炮弹者,汉人;论功行赏、握要权、执大政者,则仍满人。我汉人何罪,当为满奴?!汉人何劣,当被鞑虏食其肉而吸其血?!故鞑虏一日不歼灭,即主权一日不收回,汉族一日不存活。今政府已立,大汉即兴,鞑虏罪恶贯盈,天所不佑。凡我汉族,宜各尽天职,各勉尔力,以速底鞑虏之命,而赞中华民国之成功。

用申大义,布告同胞,急急如律令!檄。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萍浏醴起义

白话文:

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四年,丙午年十月吉日,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都督龚春台,奉中华民国政府命发布檄文:

查满清鞑虏,原本是东胡异族,是游牧的劣等民族。自汉、隋、唐、宋以来,一直都是我中华汉族世代的敌人。明朝末年,满清鞑虏逞现他们凶残悍恶的本性,屠杀我汉族同胞达到二百余万人,占据我中华大地,窃取了国家政权,我中华同胞沦为奴隶。我四万万炎黄子孙,尽皆成为满清鞑虏的的奴隶,至今天已经有二百六十年多年了!汉族成为亡国之民,中华成为奴隶犬羊生存的世界,凡我们的叔伯兄弟诸姑姊妹,只能暗自神伤。太平天国起义发起于广西,誓必驱逐满清鞑虏,恢复中华,洗雪中华灭国之耻。不想曾国藩、胡林翼等人,不明民族大义,不知道内外有别,认贼作父,将贼首称作皇上;率领湘军竭尽全力,和同胞们自相残杀,致使汉族恢复江山的希望破灭,满清鞑虏即将要灭亡时又重新振兴了。湘军的罪过,就是用尽洞庭湖的水,也不可能洗去他们的污点;以衡山和岳麓山的高大,也比不上他们的罪恶。凡是我们湖南人,实在是无颜面对天下人!如今说明种族的分别,特此发动讨罪之师,率三湘子弟,为天下先,希望洗雪国耻,湖南人愿意作为先锋。现在将满清鞑虏十大罪恶,昭告天下,以此申明我们发兵的原因。

满清鞑虏依仗他们的凶残,屠杀我汉族同胞达到二百余万人,占据我中华大地,窃取了国家政权,这是第一条大罪。

满清鞑虏以野蛮游牧的劣等民族,蹂躏我中华四千年文明祖国,致使西方列强把我国没有当做同等国家,这是第二条大罪。

满清鞑虏只有五百余万的人,他们不从事农耕不做工,不经商,就会坐享其成,榨取我们汉族同胞的膏血,这是第三条大罪。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萍浏醴起义旧址

满清鞑虏妄自尊大,自己说他们是天女所生,是东方的高贵种族,不给汉族享有平等的利益,如同防贼一般防范我们汉族,把我们汉族百姓当做奴隶,这是第四条大罪。

满清鞑虏以“汉人强,满人亡”的荒缪见解,凡是他们认为可以遏制汉族的势力,制汉族于死地的事情,无所不为,这是第五条大罪。

满清鞑虏对外国人一贯言而无信,致使列强乘机侵占我国各处要地,这是第六条大罪。

满清鞑虏为借助西方列强的力量保住满清朝廷,每次都把汉族的利益赠送给外国人,竟然还说“与其给之家奴,不若赠之邻邦”,这是第七条大罪。

满清鞑虏的政事都是依靠行贿才能够办成,官员都是用金钱买来的,致使国家政治紊乱,百姓生灵涂炭,这是第八条大罪。

满清鞑虏对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国策,动辄就以没有钱款为理由终止,但是他们的官员照常在官中宴饮,颐和园中看戏听曲,动辄就要花费数百万两白银,这是第九条大罪。

满清鞑虏假借实行立宪,实际上实行中央集权的国策,以此来削弱汉人的势力,希望可以让他们满清朝廷万世不亡,这是第十条大罪。

满清鞑虏其余种种罪恶,不可能全部说完。在此举出大概十条,昭告天下,以正视听。

凡我汉族同胞,无论老少男女农工商兵等,都有有歼灭满清鞑虏的责任。务必要各尽其力,各自发挥自己的能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扫除鞑虏、恢复汉家江山的宏图伟业。到现在仍然在满清朝廷当官的,应该洗心革面,出城迎接我起义大军;如果仍然学曾国藩、胡林翼等人,为满清朝廷出力,一概以满清鞑虏对待,杀无赦!现在仍然在满清朝廷军营中当将弁营勇的人,应该闻风响应,倒戈相向;如果仍然学湘军一样,对义军殊死抵抗,一概以满清鞑虏对待,杀无赦!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本都督建立义军,是专门为了驱逐鞑虏,收回主权。凡是本都督率领义军所到之处,就是即汉族政权恢复之处,农工商贾,各安其业,不会稍有侵犯;外国人的生命财产,义军也会竭力保护,不会稍有侵犯;教堂教民,各安本职,不会稍有侵犯。应当知道本都督起兵只为同胞谋幸福,心中毫无帝王思想,我不是中国历朝历代的草昧英雄,以国家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本都督对于将来的建设,不但要驱逐鞑虏,不让少数异族享有政权;而且必须要破除数千年来的君主专制政体,不使君主一人凌驾于千万人之上独享特权;必须要建立共和民国,与四万万同胞享受平等的利益,获得自由和幸福。而社会问题,尤其应当研究新法,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让富者愈富,成为不平等社会。这样的幸福,不但在满清鞑虏统治下从未见过,就是欧美各国列强他们国内的人民,现在也没有完全享受到。凡是我汉族同胞,应当速速竭尽全力,扫除满清鞑虏的腥膻之气,建立人间乐园。须知中国是全体中国人的中国;汉族是世界最伟大文明最优美的民族;被满清鞑虏当做奴隶,任人宰割,这是普天下汉族的耻辱,还有比这更过分的事吗?!况且满清用意险恶,自咸丰同治年以来,利用以汉人杀汉人的手段,让汉人当刀剑做炮灰,但是论功行赏、手握重权的,仍然是满人。我汉人有什么罪过,就应当做满人的奴隶?!汉人有多么低等,被满清鞑虏肆意食肉吸血?!所以说满清鞑虏一日不灭,就是主权一日不收回,汉族一日不能存活。如今民国政府已经建立,大汉天下即将要复兴,满清鞑虏罪恶贯盈,上天都不会庇佑。凡是我汉族同胞,应该各尽天职,各自贡献力量,以尽快结束满清鞑虏统治,使中华民国早日成功。

在此申明大义,布告同胞,如同中华民国政府的法令!此檄。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发布人介绍

龚春台,生年不详,原名谢再兴,又名张章年,号月楼,湖南浏阳人,同盟会工人领袖、洪江会总首领、萍浏醴起义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龚春台农民出身,早年做过鞭炮工,当过兵。因对清朝政府不满,愤然加入哥老会,成为哥老会回龙山首领马福益属下的头目之一。

公元1900年,龚春台参加唐才常的自立军起义。

公元1904年冬,龚春台参加华兴会领导的长沙起义。起义流产后,马福益牺牲,龚春台被醴陵、浏阳和江西萍乡、宜春一带的会众推举为洪江会总首领。

公元1906年春,龚春台在同盟会员蔡绍南协助下,在萍乡蕉园召集数百会众秘密集会,称 “奉孙中山先生命,组织革命机关,以备驱策”。

龚春台以洪江会为基础,将哥老会其它派系和武教师会等联合起来,设立六龙山洪江会,被推为“大哥”,他将活动机关设在萍浏醴交界的麻石,公开发展会众,准备起义,几个月时间,洪江会会员就发展到近10万人。

公元1906年12月4日,萍浏醴起义发动。12月6日,龚春台率洪江会众2万余人,头裹白布,高举“官逼民反”、“灭满兴汉”的旗帜,一举占领萍乡县上粟市。

起义军定名为“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龚春台任都督;同盟会员蔡绍南为左卫都统领兼文案司;会党首领魏宗铨为右卫都统领兼钱粮库都粮司,廖淑保为前营统带,沈益古为后营统带。

起义军改元汉德(用黄帝纪元),都督龚春台还以“奉中华民国政府命”的名义发布了讨清檄文。

起义军与清军激战数日,终因力量悬殊,牺牲惨重而溃败,龚春台被迫潜逃。

公元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龚春台积极组织响应。

南北议和后,龚春台于公元1912年到达汉口,因疾病发作,呕血数升,不久去世。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萍浏醴起义

《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发布历史背景

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是萍浏醴起义的起义军名称。

萍浏醴起义是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同盟会影响下的江西萍乡、湖南浏阳、醴陵地区会党和矿工发动的反清武装起义,是同盟会成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湖南发生水灾,官僚豪绅乘机哄擡米价,饥民载道。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同盟会会员刘道一等从日本回到湖南联络会党,宣传同盟会纲领,确定了江西萍乡、湖南浏阳、醴陵三处同时发动起义,萍乡方面以安源煤矿矿工数千人为主力。

1906年12月4日,同盟会领导的萍(乡)浏(阳)醴(陵)起义爆发。6日,起义军攻克萍乡上栗市,各地会党纷纷响应。在上栗市,起义军对部队进行了整编,定名为“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推革命志士龚春台为都督,同盟会员蔡绍南、革命志士魏宗铨为左右统领。其营制定600人为一营,3000人为一军。

贫苦农民、矿工以及防营兵勇纷纷来投,数日间义军扩充到数万人,并占领慈乡、文家市、南街市、西乡、官庄、福神港等广大地区,声势浩大。

清政府调遣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四省军队,加上地方驻军及地方团勇共约四五万人,麇集萍浏醴地区围剿义军。义军时聚时散,使清军屡受挫折。

清政府调集湘、鄂、赣及江宁(今南京)数万军队镇压,起义军失败,蔡绍南、刘道一等起义军领导人死难,龚春台潜逃。

萍浏醴起义是同盟会成立后发动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是太平天国以后中国南方爆发的一次范围最大的反清革命斗争。清政府借此在长江中下游大兴党狱,大肆杀害会党首领和革命党人,长江中、下游的革命活动遭到严重挫折。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萍浏醴起义旧址

萍浏醴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它震动中外,沉重地打击了清朝的反动统治,因而成为辛亥革命的一次重大预演。

萍浏醴起义将士所表现出来的慷慨赴难、英勇顽强、前仆后继、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极大地振奋了广大革命党人和人民群众,从而推动了全国革命高潮的迅速到来。

1906年12月4日起义当日,起义军发布《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历数清政府卖国殃民等十大罪状,提出“以驱逐鞑虏,收回主权为目的”、“只为同胞谋幸福”、“破除数千年之专制政体”、“建立共和民国,与四万万同胞享平等之利益,获自由之幸福”、 “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致富者愈富,成不平等社会”, 全面阐述了起义的目的、纲领和要求。

一起来看看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为悼念萍浏醴起义牺牲将士所写的诗篇

诗云:

半壁东西三楚雄,刘郎死去霸图空。

尚余遗业艰难甚,谁与斯人慷慨同。

塞上秋风悲战马,神州落日泣哀鸿。

几时痛饮黄龙酒,横揽江流一奠公。

千古檄文之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

刘道一烈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