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取消了药品加成,但在医院里,医生开药拿回扣的现象却并没有消失。」日前,海南省万宁市和乐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小张(化名)向媒体反映,包括他自己在内,该院很多医生存在收受药商回扣的情况,卫生院管理层却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甚至有可能也参与其中。

医院内幕:「回扣按药物金额10%-15%给医生」

在小张提供的举报信中看到这样一段文字:「据知,门诊部一些医生的业务量大,如一个月看病开出10万元的药物量,即可获得15000元的药品回扣金额,即按药物的10%-15%回扣分配给医生。」

  「这张是去年6月份的回扣单,单子的金额是98元;这张是去年7月份的回扣单,单子金额是187元。」5月16日,万宁市和乐中心卫生院在职医生小张报料称,包括他自己在内,该院一直存在医生收受药商回扣的情况。除了实名举报信,小张还称已留下「证据」——他自己此前收受回扣的清单。

而在这些表格中记录的则是一些药品名称、数量等。据小张介绍,像小儿宝泰康(基药),给患者开一盒这样的药,医生就能拿5元的回扣,这种药他开了两盒,按照5元/盒的标准,他自己可以拿到10元的回扣。活血止痛胶囊提成标准是4元/盒,这个月总共开了7盒,当月拿到的回扣28元。

仅仅开药,每月拿回扣竟达上千元

在小张提供的「证据」清单中,虽然这张2018年6月份的清单显示的回扣金额只有98元,同年7月份清单是187元,但他每个月获得的药品回扣总额不止于此。卫生院内药品很多,对应的药商也很多,每个药商都有单独的单子,钱也是单独结算的,每一张单子对应的只是一家药商。平均下来,他每个月通过开药能拿到的回扣在1000元左右,而之前没取消药品加成时还要更多一些。

那么回扣通过什么方式给医生?药商又如何拿到医生的开药信息?

这应该是大家最想搞清楚的一件事,据小张介绍当他们医生开完药,患者都要去卫生院的中心药房拿药,药商正是从中心药房拿到相关信息,再根据这些信息发放回扣。药商的回扣也不是直接给到医生,而是每个月根据药房提供的清单结算,然后由药房把现金、清单装进信封发给医生。因为提供了医生开药的信息,药房工作人员也能从药商那拿到相应的「报酬」。

收回扣犯法吗?

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甚至构成犯罪。

根据《医药行业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医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送钱、送物、提供旅游、为其报销费用等各种贿赂手段诱使对方购买医药商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给对方折扣,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的单位和个人也必须如实入帐。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各级医药生产经营行政管理部门鼓励支持和保护所有单位和个人对医药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进行社会监督。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律师说法:

巩志芳律师,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主任

医生收受「回扣」问题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医德医风,必须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医生道德作风建设。目前该涉案医院已经采取相关措施,规定部分药品数量不能一次性开超过三天的量,药品采购方面,采取「政府招标网上采购」的方式,药品都是由医院的采购办在网上采购,采取「两票制」,即厂家开一张发票送到供应商,供应商再开一张发票给医院,以减少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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