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近死线连连,所以用Q&A来混文章)

丑闻女王

原文在这里:http://peartrail.pixnet.net/blog/post/27003459#comment-31783999

Q:中文版里的瑞麟说话的口气感觉更像撒娇。
A:瑞麟比较可爱是因为爱(殴)

在罗曼史领域,我相信大多数的作者对笔下的主角都是有爱的,不过爱的形式表现不一,牵涉到作者对于两性关系的看法,而雀斯,我们来谈雀斯——喜欢笨男人。请看看她笔下有多少头大笨牛。她笔下很多男主角的可爱都是表现在他们那些自然流露的白目、自大和愚蠢(注意:这是一个白马非马的逻辑:男人的愚蠢可以很可爱,不代表雀斯认为男人的愚蠢「都」很可爱)。

所以《丑闻女王》里的瑞麟即使很猪头,但在雀斯这个溺爱的母亲眼中,他也是个可爱的猪头,译者必须了解作者的风格,包括这种小心思,才能尽量完整重现文字的醍醐味,让作者的角色用另一种文字活过来,在忠于原著(不加笔、不加一个多余的字)的前提下还原角色的形象。以译者的观点,雀斯在这本书描写这两个小冤家的时候,完全是溺爱度满到溢出来的情况,所以我用中文诠释出来的瑞麟就要(虽然很猪头但)很可爱。

文学翻译之所以不可能被翻译机取代,就是这个原因。


Q:中译本的的人称是怎么决定的?中译本用瑞麟而非莱尔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A:称谓的翻译是出版社改的,我交出去的译稿是莱尔。

在贵族社会(甚至是现代西方社会)里,爵衔、姓氏、称谓、名字,怎么称呼代表了身份高低、亲疏关系的差异,是门大学问。在苗蜜亚小姐版的《恶棍侯爵》之前,外曼的译本对于摄政时代的称谓都是很简化的,把各种称谓通通简化成中文世界习惯的名字,事实上很多原文都不是这样,特别是雀斯这种考据严谨的。这是为了避免不熟悉英国贵族文化的台湾读者在阅读上的隔阂和混淆,尽量减少一个角色用太多方式称呼。我称之为「阅读便利取向的简译」,就像是把西式姓名改成中式姓名一样,读者不必多去吸收整个社会的背景文化(Context),容易融入,但也省略了原文想要传递的一些人际关系讯息,至于怎么作比较好,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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