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中央社

读者投书:柯嘉斯(台北大学法律研究所、两岸关系研究人员)

中国开放台湾人民申请居住证,目的除了要破坏我国单一户籍的制度外,就是为了政治上达到强化一个中国框架的效果。

陆委会副主委也在专访上提到陆委会将建立申报登记制度,也正在研议,限制申领居住证国人担任公职与机敏性职务的权利。

取得了居住证,并非仅是取得了一串18码的数字这么简单,而是会被强制纳入中国的信用评分系统,这套系统最主要的是将「生活上」一切行为数据化,借以达到「信用评分」的结果。

而如果这套系统的评分的方式是透过交易习惯、内容,换而言之中国政府会掌握取得申领居住证台湾公民的交易喜好甚至是政治倾向、健康状况,等一切的私人资讯。

台湾的大法官曾宣告过「捺指纹始核发身分证规定违宪」理由除了隐私权外就是避免政府可以用这些私密的资料来控制人民的言行举止,民主的台湾尚有此层的疑虑,更何况不讲求法治的中国。

中国和台湾无论「政治」、「经济」与「社会等体制」具有重大之本质差异,而中国又是台湾最大的敌人,打压、文攻武吓台湾不遗余力,难保中国政府不会利用其掌握的资讯控制这些台湾人民。

也因此如果这些申领过居住证的台湾人民在返台后能够直接进入有机会取得国防或国防以外机密的单位工作,会产生国安上的疑虑。

大法官在618号解释中直言公务人员「经国家任用后,即与国家发生公法上职务关系及忠诚义务」,也因此为了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民众福祉暨维护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赞成当「国安」与「工作权」、「服公职」的权利要做出衡量。

因为这些可能被「中国监控、掌握」的台湾人民担任公务人员时获得可以行使公权力之信赖,需有长时间之培养,再确定这些「申领过居住证」的台湾人融入台湾社会前若限制「服公职、工作权」是应该被允许、且是必要的。

这种限制并非是一种罚则,不是因为台湾人去中国工作,被迫(或是自愿)申领居住证就应该被处罚,实在是因为中国近来对台湾的攻击变本加厉,除了假新闻流窜外更有以金钱利诱台湾人实行统战,意图颠覆台湾的民主自由,为了守护我们台湾做为一个民主法治的核心价值,一种「不得不」的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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