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國內新能源車市場的高速發展,廢舊動力蓄電池也迎來了「退役潮」。因此,如何更好地處理廢舊蓄電池回收問題成了業內關注的焦點。在回收過程中,回收服務網點建設是一個重要環節。
回收服務網點建設主要包括汽車生產企業依託現有售後服務機構進行升級改造,或與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綜合利用企業、其他企業合作共建等模式,當前行業主流模式為汽車生產企業依託現有售後服務機構進行升級改造。為了加快動力蓄電池回收網點建設,政府部門也出台了不少有利政策。
2018年2月,工信部、科技部、交通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通知。根據《暫行辦法》要求,汽車生產企業應建立回收服務網點,回收服務網點應遵循便於移交、收集、貯存、運輸的原則,符合當地城市規劃及消防、環保、安全部門的有關規定,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標註提示性信息。
此外,工信部還按照《暫行辦法》,公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的信息情況,並每季度更新一次。2018年9月30日,工信部公布了首批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信息,共計1538個。2018年12月底,回收服務網點信息(第二批)正式公布。數據顯示,目前共有45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全國31個省(市)設立了3204個回收服務網點,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較大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