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著国内新能源车市场的高速发展,废旧动力蓄电池也迎来了「退役潮」。因此,如何更好地处理废旧蓄电池回收问题成了业内关注的焦点。在回收过程中,回收服务网点建设是一个重要环节。
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主要包括汽车生产企业依托现有售后服务机构进行升级改造,或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其他企业合作共建等模式,当前行业主流模式为汽车生产企业依托现有售后服务机构进行升级改造。为了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不少有利政策。
2018年2月,工信部、科技部、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暂行办法》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回收服务网点应遵循便于移交、收集、贮存、运输的原则,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消防、环保、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提示性信息。
此外,工信部还按照《暂行办法》,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的信息情况,并每季度更新一次。2018年9月30日,工信部公布了首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共计1538个。2018年12月底,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第二批)正式公布。数据显示,目前共有4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全国31个省(市)设立了3204个回收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