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主任袁永理主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要求要认真组织实施“三定”规定,全面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4月2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4月3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文件、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与云南省委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与云南省委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4月2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动员会议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推进会议、4月8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级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宣布委党组关于内设机构人员调整的决定,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思想深邃,视野高远,充满辩证思维,极具战略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文章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认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怎样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文章的深刻思想内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筑牢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和精神支柱。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准确把握内涵、原则和要求,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始终,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检验政治觉悟、担当精神、领导能力、群众观点的重要标尺,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根据要求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与云南省委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举一反三,主动发现问题,以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行动立即开展整改;同时要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卫生健康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线索排查,着力强化宣传发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台账管理,切实把承担的职责落实到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部门运行和依法履职的基本依据。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全面加强了党的领导,主责更加聚焦、职能更加明确、内部设置更加优化、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艰巨、质量标准更加严格,卫生健康工作政治性、专业性、基础性、重要性的特点更加明显,提出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丽江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着力增强做好卫生健康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履行好新“三定”职能,在新起点上奋力谱写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会议强调,新部门要有新气象、新风貌、新状态、新作为,全体干部要按照新职能新岗位,履行新职责新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三定”规定,全面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任务。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和大局来谋划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二要守规矩、讲规矩,不向组织提要求,更不能向组织讨价钱,扎实有序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连续性;三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督查,对存在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把纪律作风挺在一切工作的前面;四要讲团结奉献,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爱岗敬业,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五要坚决反对和整治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委机关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不断改进作风,着力压减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开会和发文数量,让基层把更多精力用到抓工作落实上来。

会议还对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医疗机构等卫生健康行业厕所革命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委机关、市医学会、市健康教育所、市计生宣传站、市计生药具站全体干部职工,其他委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市卫生健康委党工委办公室 张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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