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末年,以「礦稅」「商稅」為名四處派出稅監搜刮民財。當然,這些在有的人看來,都是我大明皇帝英明神武的決策,而反對的東林黨自然是禍國殃民,為了一己私利而置國家財政於不顧。鑒於此輩能把一切中國史料的作者說成是東林黨,在已知東林黨在朝鮮半島並未開設分團(@SNH48)情況下,我們來看看朝鮮對待礦稅是個什麼態度。(不過還是會有人想出新的招數——比如朝鮮也全是儒家大師,所以他們都是一夥的云云)

萬曆二十七年(1599),明朝京營軍官閻大經(一作「閻大敬」,查《明神宗實錄》當為前者)上書,稱朝鮮「八地道土沃,金、銀礦兼獺皮、弓箭、蠶繭、紙札、方物,不一而足」,此外還可以在遼東徵收商稅,在蓋州等地開礦,在開原設馬市,每年收入三萬餘兩。至於這些錢的用處,閻大經說得很直白——「皆仰裨御前供給之用,可稍助大工萬一之費也」。

所謂「大工」,指萬曆二十五年(1597)紫禁城失火,三大殿被燒毀之後的修復工程。除此之外,萬曆末年的重大事件還有皇子及諸王冊封、冠禮、婚禮、建王府、征田地等等,都是要錢的。至於這些要多少錢……僅僅冠、婚禮就花費930萬兩,相當於一個萬曆朝鮮戰爭七年的總花費(這個數字還有爭議,一般認為在780-1000萬兩之間)。再說一個數字,清末歲入數倍於明末的情況下,光緒的婚禮花費是550萬兩。朱翊鈞和有的人一樣,從來不會想著在這種不正經的事情上節約。當然這所有的孽因,都在二十八年後的陝北結下了孽果。

朱翊鈞聽罷非常高興——對於撈錢的事情他從來沒有消極怠工過,一向從「善」如登,在萬曆二十七年三月命太監高淮和閻大經來遼東。高淮此行,遼東能在京中說得上話的大小文官齊齊上奏抵制,武德充沛的東北老鐵甚至在山海關把高淮等人堵住差點揍了一頓,但是統統沒用。四月,遼東地方官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想到了朝鮮。朱翊鈞可以不幹活,但是不能不要天朝上國的臉面。讓朝鮮替遼東上書阻止開礦,朱翊鈞總不能再拿「不報」二字直接搪塞。於是,當年五月朝鮮方面正式上疏,表示我們這裡剛被萬惡的日本人荼毒了一遍,什麼「獺皮、弓箭、蠶繭、紙札」統統的沒有;至於白銀,當初宋應昌也曾經派人來采銀,可是沒採到。所以,稅監還是不要來朝鮮了。

這奏疏的效力果然立竿見影,稅監沒有來朝鮮——但是有效期六年。

萬曆三十一年(1603),高淮提議在中朝邊境的互市當中通行白銀。對於大明來說,通行白銀本不是什麼事情,但是對於戰亂以後幾乎沒有白銀開採而且已經禁止白銀通用的朝鮮(端川銀礦在七年戰爭期間幾乎被采盡,戰後曾經幾次嘗試開新礦,但是成績都不好)而言,則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但是再難的事,在天朝命令之下也不是事……朝鮮在不久後,也找到了中江開市的正確打開方式。

話說朝鮮人眼裡,晚明世風日下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派來的使臣(不管是文官還是太監)手一個比一個不幹凈,而且胃口越來越大。光海君時代有這麼一個例子,朝鮮給「天使」修了座浮橋,結果使者表示橋就不必了,折價給銀子就行,至於過河我們自己想辦法——把朝鮮君臣雷了個外焦里嫩……「天使」們開口要的銀子越來越多,朝鮮人也就意識到在中江收稅,其實是一個開源的好辦法。

至於光海君時代為什麼對明朝使者有求必應、沒求照樣應,除了建州崛起帶來的外部壓力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光海君急需明朝的配合來宣揚自己的正統性。

光海君繼位年(1608),明朝使臣嚴一魁等人來查訪光海君繼位情況(當然光海君把一切都安排好了,連被廢的臨海君都非常配合,完全沒有透露光海君繼位過程和繼位後的腥風血雨)。為了接待明朝使臣,光海君花了數萬兩白銀,直接用光了朝鮮可憐的儲備,朝鮮不得不繼續推行按品納銀的制度。此舉導致朝鮮銀價暴漲,從十年前的每兩白銀三匹布上漲到了十匹。當年年底,明朝遣使正式冊封光海君為國王,這次使者胃口更大,連開讀詔書都要一萬兩銀子「潤口」。徹底無奈的光海君一面下令解禁銀礦改為收稅,一面派人收購日本白銀(朝日關係在1607年已經正常化),前後送給使臣白銀二萬餘兩。

明朝使者又一次獅子大開口,是光海君13年(1621)替天啟皇帝宣即位詔的劉鴻訓、楊道寅二人所為,二人在朝鮮期間共索賄六七萬兩,「東土物力盡矣」。 「曹儲掃如, 辦備無策」的朝鮮,不得不開始賣官,兩班納銀可授堂上虛職,庶人納銀免役。

光海君13年(1621),毛文龍襲取鎮江,之後由於敗於後金軍,在朝鮮西北部無法立足,退入皮島。次年,南路監軍梁之垣攜白銀三萬兩赴朝鮮。梁此行是作為明朝「三方布置」中南線行動的一部分,即熊廷弼所設想的從登萊組織水師「乘虛入南衛,以風聲下之而動其人心」。梁的許可權也非常大,「如事可自決者, 遠在閫外, 許爾相機行事」。可惜大明所託非人,此公在朝鮮辦的最大一件事是和朝鮮要了六萬兩銀子(朝鮮里外里還賠了三萬),還征了七十條大船,高價賣給打算從海路避難的遼民,又賺了近萬兩,除此之外,「略無指揮」。

當大明的使者們都是這等醜態的時候,想來離亡國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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