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19年09月02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今(108)年7月31日为政党107年度财务最后申报日,内政部9月2日针对65个未申报或未完成补正的政党,寄出首波处分书;其中未完成补正及未申报的政党各罚锾新台币20万元及100万元。

根据内政部统计,今(108)年应办理107年度财务申报的政党共有289个,已申报的有186个政党,其中合格者171个、尚待补正者10个,补正后仍不合格者5个;而剩余103个政党则未申报。若于12月7日前,政党的组织、章程及相关事项仍有与《政党法》规定不符者,或尚未完成法人登记,内政部将依法废止政党备案。

内政部表示,政党依法从事政治活动,且可收取政治献金,其财务公开透明至为重要,更应守法。先前已多次函请政党依规定办理,并于今年6月28日发函,限期于7月31日前补正,因此针对未依限期完成财务申报义务的政党,依法开罚。

《政党法》于106年12月6日公布施行,内政部认为,政府基于辅导立场,所以去(107)年政党在申报106年财报的时候,内政部依政党审议会决议,已经给予缓冲期间。而今(108)年为使政党正确办理107年度财务申报,已于1月8日函请各政党办理财务申报事宜,并于4月24日再次函请各政党尽速申报。

依《政党法》规定,政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内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财产及财务状况决算书表,如不申报或不依法定方式申报,经通知限期申报仍未申报者,将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限期补正而未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规定者,将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责任编辑:文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