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仅仅只是「两情相悦」就够了吗?在浪漫隆重的「婚礼」结束后,相信进入婚姻的每对夫妻都会同意,「婚姻生活」绝非好莱坞电影所演的如此浪漫,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功课需要学习。包括: 「两个家族的结合、两人性格的调适、冲突的解决与沟通、生养孩子与教育问题、时间作息与家事分工…等」。

在学校没教过的婚姻功课,虽然在「原生家庭」已耳濡目染,仍需再步入婚姻后「被迫」去浓缩学习,要逐一克服这些困难,似乎有不那么容易。难怪许多人在体会「相爱容易相处难」后,选择了离婚一途,许多各类的家庭和婚姻问题,在台湾似乎成为一种「常态」,被让台湾也「被迫」去接受。

我们难道不能有「解药」吗?我们无法脱离「恶性循环」吗?我们可以有新的「开始」吗?

进入婚姻几年后,我们有了两个孩子,也陪伴十余对情侣走过「婚前辅导」之路,我们深知自己的不足,因此持续针对「婚姻与情感」的领域不断地学习。即便我并非「专家学者」的背景,也很肯定的知道,若增修了「民法972条」及相关法律后,会对产生国家社会多大的冲击。

想要增修「民法972条」的这个群体(或背后支持组织),无论是「伴侣盟、自由主义者、性别平等相关组织、某些立委」...等提出增修的「草案阵营」,若我们今天出道题目:「若完全按照贵阵营的方式,该如何建构婚姻与家庭的制度?」按照这些「专家、学者、律师、政客、争取权利者」的作法,去给国家社会一个「Total Solution」,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先论「伴侣盟」说:「我们的理想就是『要通奸除罪』,我们公告上的『答客问』写的很清楚---『在理念上绝对支持废除通奸罪…,因此我们将多元家庭身份关系合法视为优先议程,行有余力才能投入废除通奸罪的行列。』婚外的性怎能算是『罪』?怎能限制『性』呢?就是要『性解放』。」
http://tapcpr.wordpress.com/category/伴侣盟公告/答客问

再看「自由主义」:「只要是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我就是想要『自由』,既不伤天、又不害理,为何用『法律』拦阻我,去做我想要做的事情?『多P』若大家都有意愿?我们多P干你屁事,让我们『修法』多P、废除性忠贞吧!『娱乐性用药』有什么不对?又不是要你『嗑药』,量也在安全范围内,况且国外『大麻』合法的国家也不少,让我们『提案』开放『娱乐性用药』吧!」

后谈「性别平等委员会」:「要怎么教『性』这个议题?基本上只有『性解放』三个字。从日前被抨击在学校播放类似A片情节的电影--『青春水漾』,到被许多家长、学界、社会抗议的『性别好好教』内容,都期待学习并超越西方,将性的探索与解放,向下教育到「国小年龄层。
http://www.nownews.com/n/2013/11/01/1008162

再论「性别平等教育协会」:「什么叫做『性别平等』?原则上就是『同志运动』。从该协会网站『倡议发声』这几年的活动看来,并不看『两性』怎么在权利和义务上平等,近两年论点集中再谈『同志议题』,借此透过『教育』达成其目的对下一代,灌输『没有共识』的概念。」
http://www.tgeea.org.tw/voice.php

最后再观察「某些立委」:「立法委员『为民喉舌、立法修法』本为其职权范围,照顾『弱势族群』也属应当。不过委员们,提醒尊贵的您是『选民』一票票选出来的,我们也相信立法的本意自然是『良善』的,不过为了附和支持、交换利益、不细咎法案的连署,是正确的吗?政策不当『尊重民意』吗?不需『符合国情』吗?『照抄』西方部分国家就是『进步』吗?」

我不禁要请委员们谨慎思考、切莫误判情势。我们不希望「换个政党(位置)、换个脑袋、换了法令」。「政党或许可以轮替,谁可以告诉我:『家人、家庭与婚姻的定义,可以一直轮替吗?』」请不要用「人民的家」当作「政治的筹码」,将国家、社会、家庭通通赔进去。

上述的「草案阵营」,让我试著贵阵营所提供的「未来蓝图」:

通奸可以除罪化,忠贞无聊该解放。
我要自由谁管我?嗑药多P我主张。
同志运动最重要,性别平等放两旁。
为民喉舌本应当,改变家庭又怎样?
推动修法若挡我,扣帽歧视又何妨?
若是他日能变法,你知台湾变何状?

我选择「捍卫民法972」,我们可以在今日就做出正确的抉择来!

「捍卫民法972,一同护家救妻儿。」 台湾未来的家庭婚姻蓝图,由你决定!

请支持连署护家盟:https://taiwanfam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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