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今天表示,经一个月调查,消失的卅一万剂流感疫苗已找回廿九万剂,大多是打了疫苗却没申请健保给付,使数据有出入,但新北市三重卫生所仍有一‧三万剂下落不明,恐赔偿上千万元。

监察委员日前接获医师检举指出,新北市三重区卫生所人员从二○一五年起虚报流感疫苗数据施打数据,更私自销毁疫苗,监察委员比对接种记录和疾管署系统数据,发现全台流感疫苗疑似短少近卅一万剂,八月初纠正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北市政府等单位。

疾管署今天透过新闻稿公布调查结果,强调过去一个多月来,疾管署要求全台廿二县市卫生局回报疫苗数据落差原因,发现短少的卅一万剂当中,除了新北市三重卫生所的一‧三万多剂没有接种名册外,其余廿九万剂都有接种名册可证实疫苗接种对象。

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受访时解释,检方已经针对新北市不知去向的一‧三万剂疫苗展开调查,如果认定有疫苗遭不当销毁,将依合约规定要求照价十倍赔偿,估计赔偿金额恐高达上千万元。

最常见的就是卫生所委托所内、社区或机构接种站协助打疫苗,医师打完疫苗后,卫生所虽然已将使用量登录到疾管署系统,但接种处置费是由施打的医师申请,而非卫生所申请,使得健保和疾管署数据不同,约有17万剂疫苗符合此情况。

第二,卫生所自行替民众接种疫苗,但因民众没带健保卡,或是读卡机设备、连线问题,因此没有申请到健保费,约有十二‧二万剂。

第三种情形是卫生所将疫苗提供给诊所等医疗院所,疫苗使用量由卫生所代为登记,但健保费同样是施打院所的医师申请,约有两千五百剂。

最后一种就是卫生所之间互相支援疫苗接种作业,但疫苗使用量登记和健保费申请,并不是由同一个卫生所处理,约有两百八十剂。

罗一钧强调,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未来疫苗使用量登记和健保费申请,都将由实际接种单位处理,避免资料不一致,也将增加疫苗管理规定及覆核机制,要求县市卫生局落实疫苗调拨、稽核、管理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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