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周庭林朗彦涉煽惑非法集结等罪提堂
案件即日提堂。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成员周庭今晨前后在前往海怡半岛地铁站途中和家中遭「O记」拘捕,涉嫌参与6月21日围警总事件,随后连同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一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与周再被加控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案件即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首被告为22岁黄之锋,次被告为25岁林朗彦,第三被告为22岁周庭,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3人于本年6月21日在夏悫道,非法煽惑夏悫道的在场人士,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
黄之锋单独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于6月21日在警察总部正门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黄之锋和周庭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二人于6月21日在警察总部正门外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