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难免会碰到自己不喜欢的人,同学、朋友、老师等等。

当遇到这类跟自己合不来的人时,是选择以大局为重(将来办事或者其他什么方面会和他可能有接触)容忍呢,还是有个性的活出自我、跟他挑明自己的态度,扯破脸皮不跟自己看不惯的人来往?这样选择,又是为什么呢?


扯破脸皮是有些极端的做法。而且这也不是而且这也不是所谓有个性活出自我。

十全十美那是神,是凡人总会有些地方会惹著别人。即便你圆滑无比,毫无球刺,也总有人看你不顺眼,这就是人性的微妙。其实有时候问题并不一定出在对方身上,因为喜欢或不喜欢是主观的感受,有些可能是你自己从小养成的观念。首当自省。别人怎么样,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你也无力改变,首先我还是觉得你该尝试著去接纳接受他们。

如若实在是难以忍受,那就各行其是,互不侵扰。


看你自己,处在社会不能总是任性,如果你很强何必那么烦恼,不喜欢的人没必要撕破脸皮,但是至少划界,这是对你也是对你身边人的尊重。
完全没有必要扯破脸皮的,如果在经过认真的思考后还是觉得有必要对付这个人的话,可以通过一个办法,有句老话说得好,让一个人灭亡,首先让他疯狂。你只要让他保持他的那副讨人厌的嘴脸,并且让他变得更讨厌,这样用不了多久他自己就把自己推向灭亡了。
不搭理 少说话就行啊
谢邀。没必要撕破脸啊,又没伤著你害著你的。不喜欢就不深交,面子上和气点。


绝交...多年后再联系
谢邀。A country does not have permanent friends, only permanent interests.

遇到这个问题了,真的很想撕破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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