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问题百度了一下「文学的定义」。

文学_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8732.htm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寓言、童话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和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先看看诗歌。

圣经中第一首情诗是亚当说出的,载于创世纪

2:23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他为女人、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和雅歌,都称得上优美的诗歌。

想分享雅歌,生活在公元第一世纪的犹太「师尊」阿吉巴(Akiba)对雅歌的评价「这首美妙绝伦的诗歌在以色列国中写成时,它的确堪称是旷世的伟大作品。」一起欣赏一下这首情诗:书的内容出于对话的形式。对话的人物常常变更。对话的人物分别有耶路撒冷的君王所罗门、牧人、他的爱人书拉密女子、女子的兄弟、宫女(「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及耶路撒冷的妇女(「锡安的众女子」)。(歌1:5-7;3:5,11)从对话的内容、人物的自我描述,我们可以辨认出谈话者的身分。这出戏剧发生的地点是书念城,当时所罗门和他的随从就在该处扎营。这本书强调一个感人的主题——书念村女对牧人情郎的爱情。 书拉密女子在所罗门的营中(1:1-14)。王把书拉密女子带进王的营幕里,但她只渴望能与牧人情郎见面。她想念爱人情切,说话时仿佛他就在眼前。侍候王的宫女,「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因书拉密女子面貌黝黑而好奇地注视她。她解释因她替兄长看守葡萄园,故把皮肤晒黑了。然后她仿佛自己已复得自由一般问他的爱人身在何处。众宫女嘱咐她可到外边放羊,把羊牧放在牧人帐棚的旁边。所罗门趋前来。他不愿放她离去。他称赞她的美貌,并答应送她「金辫」、「银钉」作装饰。书拉密女子拒绝国王的求爱,并告诉王她所爱的只有她的心上人。——1:11。 所爱的牧人出现(1:15-2:2)。书拉密女子的爱人来到所罗门的营中鼓励她,向她倾诉爱意。书拉密女子渴望能与爱人长相厮守,共度简朴的田园生活。 书拉密女子为人谦逊。她说:「我是沙仑野地的玫瑰花。」她的牧人情郎却认为她胜过一切,说:「我的爱人在女子中,正像荆棘里的一朵百合花。」——2:1,2,《现译》。

书拉密女子想念牧人(2:3-3:5)。二人再次分离后,书拉密女子透露,在她眼中她的爱人是无人能及的,并嘱咐耶路撒冷的众女子起誓不要诱使她移情别恋。书拉密女子回忆在春天她的牧人邀她同往山上游玩。他一看见她便欢天喜地,翻山越岭而来。她听到爱人呼喊说:「起来吧,亲爱的!我的爱人,跟我一起走吧!」可是,她的众兄长不晓得她能否坚定自持,因此对她发怒,派她看守葡萄园。她说:「我的爱人是我的,我是他的,」并请求爱人快快回到她的身旁。——2:13,16,《现译》。

书拉密女子讲述她留在所罗门营中的景况。夜间她躺在榻上,切切想念她所爱的牧人。她再次提醒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她们已起了誓不会诱使她移情别恋。 书拉密女子在耶路撒冷(3:6-5:1)。所罗门摆驾回到耶路撒冷,威严的仪仗队所经之处,人民均赞叹不已。在这个重要关头,牧人情郎并没有舍弃书拉密女子。他尾随不舍,并设法跟已蒙上面纱的爱人见面。他以甜蜜的情话去安慰和强化爱人。女子告诉情郎她想离开这城,重获自由。这时牧人情不自禁地说:「我亲爱的,你多么艳丽!你多么完美!」(4:7,《现译》)她的顾盼使他心如撞鹿。她的爱情比酒更美,她的香气可媲美黎巴嫩的香气,她的皮肤美如园中的石榴。书拉密女子邀请她的良人进入「他的园中」,他接受了邀请。耶路撒冷友善的众女子鼓励他们说:「情人们哪,吃吧!喝吧!直到你们陶醉在爱情中!」——4:16;5:1;《现译》。13 书拉密女子的梦(5:2-6:3)。书拉密女子发了一个梦,她把梦告诉宫女们。她在梦中听见敲门声。爱人站在门外,请求让他进来。但她已更衣就寝。后来当她把门打开时,情郎已在黑夜中消失踪影。她跑到外边寻找他,却遍寻不获。城中的巡逻守卫把她打伤。她嘱咐宫女们,若见到她的爱人,她们便有义务要告诉后者她已相思成病。她们问书拉密女子她的爱人究竟有甚么过人的优点。于是她娓娓道来,赞不绝口地说他「英俊、健壮,是万人中的佼佼者」。(5:10,《现译》)宫女们问他到哪里去了。她说他往园中放羊去了。 所罗门作出最后努力(6:4-8:4)。所罗门王来到书拉密女子跟前。他再次称赞她国色天香,比他的「六十王后八十妃嫔」有过之无不及,但她却不为所动。(6:8)她来到这里只因她被差到王营附近作工而已。她问道:『你觉得我怎么样?』所罗门乘著这个天真的问题,趁机大赞她如何美艳动人,白璧无瑕,但她仍毫不动容。她勇敢地表白自己对牧人情有独钟,单单想念他。她再三提醒耶路撒冷的女子们千万不要激动她的爱情。所罗门终于让她回家。他对书拉密女子的求爱彻底失败了。 书拉密女子回来(8:5-14)。她的兄长们看见她走近前来,但并不是独个儿。她「靠著良人」而来。她记得曾在苹果树下与爱人相遇,跟他山盟海誓。她有些兄长在较早时候曾表示替他们这个「小妹」担心,但她现在已证明自己是个成熟稳定的女子。(8:8)她的兄长现在可以放心同意妹妹的婚事了。让所罗门自己独享财富好了!她有一个葡萄园子便心满意足,因她只爱自己的情人。对她来说,爱情如死之坚强,如「耶的烈焰」。爱情的坚贞有如「希屋尔的坚强」,而她最后亦能跟牧人情郎有情人终成眷属。——8:5,6,《新世》。

木心《文学回忆录》:

「他们正直、善良、真诚、热情,所以文字明白简朴,思想直接有力」

「文字的简练来自内心的真诚。『我十二万分爱你』,就不如『我爱你』」

「圣路加与圣约翰也有文才知识。其他的《新约》作者都能使用非本土语言,表达清楚完美。他们确信负有伟大使命,写得自然、直截,保罗尤善雄辩,读他的书札,如见其人。约翰又漂亮又聪明,耶稣最宠喜。他的希腊文不纯熟,但第四福音书却最有灵性、最有爱心。『路加福音』是《新约》的最佳篇,平易、庄重、美丽」

「四福音书的伟大,是耶稣的伟大,而恐怕耶稣也没有料到马太、马可、路加、约翰根本不是专业作家,平时从来不写文章,却创作了千古不朽的篇章。而且总起来形成一个体裁,后世称为『圣经体』」


赶时间,先简写几句,之后有空补充~

首先语言上很美,言简意深耐回味(不同版本可能有差异): 如:And Adam said:This is now bone of my bones and flesh of my flesh;she shall be called woman,because she was taken out of man. Genesis 2:23 What has come into being in him was life, and the life was the light of all people. The light shines in the darkness, and the darkness did not overcome it. John 1-4,5其次,在故事的讲述上,运用反复、递进、前后呼应、伏笔等处理,使得故事逐渐推向高潮,富有文学色彩。 比如先是在Genesis 11:30,提到Abraham的妻子Sarai不育。然而上帝又说Sarai将为Abraham生下应许之子,这看起来是矛盾的。 而G12中,Abraham为了提高自己在埃及的地位而将不育的妻子Sarai送给了法老,仿佛意识不到Sarai即将为他生下上帝的应许之子。 在G17中,上帝进行干预,法老将Sarai换给了Abraham,而S的不育为上帝的应许带来了巨大的考验。S在绝望中为丈夫送去了埃及侍女Hagar,但其后Hager和她的儿子Ushmael又被逐出了家门。在历经重重质疑之后,G21中,Sarai终于生下了Isaac,传说中能够让Abraham成为大国之父的应许之子。

而在G22中,上帝却又降下考验,让Abraham将自己的爱子Isaac作为祭品献上,又一次对上帝的应许降下了阴影。Abraham带著儿子Isaac上山献祭的时候,在路上走了整整三天。这段的语言十分简洁,却引起无数的疑惑和思考,极富戏剧色彩。而Isaac也问父亲,为什么没有燔祭的羊羔?而Abraham回答是一句双关:The Lord will provide the sheep for the offering: my son.

再比如《出埃及记》中描写降下的十次灾难,逐渐推进故事的前进。还有约瑟被兄弟嫉妒,之后他的兄弟求助于他,他试探他们是否改过。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一世纪中叶,它起源于希伯来人创立的世界上最早的神教——犹太教,基督教承认和沿用了犹太教的宗教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发展。除了承认耶和华为上帝外,基督教又认为救世主(既Christ)是上帝之子,名叫耶稣,是上帝派来拯救世人的。基督教徒们把记载基督教的传播、发展等文字,启名为《新约》。

《新约》和犹太教经典《旧约》合而为一,成为基督教的经典著作——《圣经》。随著基督教在世界上的广泛传播的传播,它对西方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公元四世纪,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把基督教定为国教,从此基督教便向欧洲各地传播,其教义和思想也逐渐成为西方文化和思想的基石。在英美文化史上其影响之深远,也是其它作品所无法比拟的 。

几百年来,《圣经》深入英美国家人们的生活中,成为日常生活的规范,对英美国家的习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圣经》对英语语言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英美语言的一大源泉。因此,本文将从习俗、语言两方面,祥谈基督教及《圣经》对英美文化产生的影响。二 基督教对英美民间习俗的影响1、《圣经》对英美国家人生礼仪的影响

英美国家是基督教国家,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无不与基督教有著千丝万缕的关系。英美国家,孩子生下来以后,往往要接受洗礼,父母或把孩子抱进教堂,或请牧师到家里,牧师在读完《圣经》中的词句后,把清水轻轻的洒在孩子头上,口中念到: 「Ibaptize you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 .」同时,还给孩子取个名,既用《圣经》中的人名给孩子取名。男孩子多用Abraham 、 David、Mose 、Joseph 或用耶稣十二门徒的名字命名,如:John 、Peter 、Thomos 、Andran 等;女孩多用Mary、 Elizabeth 、Sarah、 Luth 等名。洗礼和命名结束后,有时父母会给小孩戴上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心中祝福孩子在主的保佑下一生平安。

基督教认为,婚姻是上帝配给的,而且婚姻应该建立在敬畏上帝的基础上,人们要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使上帝得到荣耀。因而婚姻在英美国家中是一个重要的礼仪。婚礼在教堂由牧师主持。男女双方在上帝面前盟誓,终生相爱。之后,他们随牧师到小礼拜堂,在结婚证书和登记册上签字。作为基督教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天主教,把婚礼列为七种圣礼之一,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英美国家的丧礼,也带有浓厚的基督教色彩,丧礼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在教堂里举行,后半部分在墓地举行。教堂的丧礼由牧师主持,包括祷告、唱赞美诗和牧师致颂词。整个仪式包含一个愿望,愿死者的灵魂早日升入天堂。在墓地举行简短的入葬仪式,由牧师做下葬祈祷。在英国,下葬时死者面朝东方表示迎接日出或复活之意。

2、基督教对英美国家传统节日的影响在英美国家,许多传统节日与基督教有著密切的关系。这些节日往往比其它节日更具有普遍性。基督教为纪念耶稣基督诞生,把12 月25 日定位圣诞节。圣诞节已经成为英美国家最重要的公众节日。圣诞树是圣诞节活动的中心,通常由常青松柏制成,树上缀有小星星、蜡烛、小铃铛等饰物,树下放著家人互赠的礼物。圣诞老人是该节日里最受喜爱的施恩者。互赠贺卡也是上呢公担界的传统习俗,圣诞期间在教堂、在家里、在街上,到处可听到人们咏唱圣诞颂歌。英美国家信奉基督教的家庭和不信奉基督教的家庭都庆祝圣诞节。

3、基督教对英美国家世俗生活的影响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圣经》赋予人们的世俗生活一种神圣色彩,它以独特的象征意义显示出它在世俗生活中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在英美国家,《圣经》对人们日常生活随处可见。

许多人胸前戴著十字架,《圣经》记载,耶稣为救世人愿降世为人,甘愿被钉在十字架上流血牺牲。基督教的十字架,表示以耶稣舍己爱人的精神作为自己生活的最高准则。但英美国家的人们更多的是在胸前画一个无形的十字架表示崇拜、祈祷、献身、求助、谢恩、祝福等。甚至有的人说谎时也将食指和中指交叉成十字,放在背后或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乞求上帝保佑自己免遭谴责。在英美小酒店门口,有许多用白云做成的招牌,招徕顾客。据《圣经》记载,洪水大劫之后,诺亚等从方舟走出时,蔚蓝的天空上飘著一朵朵白云,天际映衬著旷古以来的彩虹。这是上帝与人立约的记号,表示洪水大劫不会重演。据此,水手们把这种类似船身的白云命名为「诺亚方舟」而方舟含有「避难所」喻意。这就是与《圣经》故事相关的白云作为招牌的的文化内涵。美国人在晚饭之前全家人必须做祈祷;在10 元、100 元美钞上,印有「I God,We trust」的字样;在英国学校,《圣经》是宗教课的必读课本;当人们乘坐的船或车出故障,你会看见许多人,特别是妇女在祈祷,口里念著「Amen! Thus maythe lord do !」之类的话。在英美国家,13 与星期五被认为是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和日子,这些都与基督教有著密切的关系。三、基督教对英语语言、辞汇的影响英语语言的形成与完善是兴对《圣经》的翻译联系在一起的。宗教改革以后,为了顺应时代之需要, 西方各国都开始用自己的本民族语言来翻译《圣经》,这对各民族语言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用英文译成的《圣经》有许多版本,其中revised version 是标准的英语范本。它的词句、章法对应用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一种潜移默化的规范作用。首先,在基督教宣传其教义的过程中,以及在《圣经》的一些故事中,出现了一些宗教术语,大大丰富了英语辞汇。现在有些宗教名词已民俗化,运用到全民语言中。比如,god,devil,heaven,hell,christ,jesus,dawn 这些基督教中的术语,已被人们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其次,来源于《圣经》故事的一些典故,现在已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在英语中被广泛使用。比如,「the Garden ofEden」这一典故来源于《圣经》。英文常用其比喻不为任何琐事苦痛所扰的乐土,有顶类似中文中的「世外桃源」。为了实现对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的惩罚,上帝把他们逐出伊甸园,打发他们去耕种土地。于是英文中又以「original sin」一词指人类生而具来的作恶倾向。「the tower of babel」源于《旧约全书》。巴别是《圣经》中的一个城市,挪亚的后代曾经打算在这里建造巴别塔。上帝怒其狂妄,使键塔者名操不同语言,彼此不能交流,塔因此未能建成。人们一般把巴别塔看作语言多样化和人类分散居住的起源。

再次,英语中的谚语、俗语有相当数量来源于《圣经》。这些谚语俗语中蕴涵了大量的基督文化信息,是发展英美宗教文化的一个窗口。例如,「好人也遭难」这一谚语(the rain falls on the just and the unjust )源自《圣经-马太福音》:「for the makes his sun rise on the evil and on the good, and sends rain on the just and on the unjust.」习语「scapegoat」(替罪羊)出自《圣经》,现在人们用其指代人受过的无辜者。这样的例子真是不剩枚举。此外,基督教的术语也被运用到谚语、俗语中,其中「God」、「Christmas」运用的比较多,如「God is still in heaven」,「What else did you get for Christmas?」用来讽刺某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东西。基督教信仰也影响了英美人的语言习惯。在美国,「主」是一切的主宰。人民深信他们的一切都是「主」赐给的,他们必须干好所干的的事情,从而去荣耀「主」的荣耀。这就导致了美国人倾向于夸耀自己所做的事情。

美国人请人吃饭时往往量不多,质平淡,但不忘自夸一下「It is my favorite recipe,」「I used a special dressing and home made catchup 」等,美国人尤其是美国女性往往会对自己所欣赏的异性大方的说一句「I love you 」美国人自小被教导:信上帝的人皆是姊妹,必须彼此相爱。所以美国人在大众面前说的「Ilove you 」实际上表达的是这种「爱」是欣赏对方,而不是相恋的「性爱」。此,外宗教和宗教信仰也导致了禁忌语的存 在,首先,上帝的名字「Jehovah」便是最大的禁忌。任何情况下人民都不说、不滥用上帝的名字。违反这种规定,将要受到人们的责备和回避。英语中有一个短语:for Christ』ssake,表示一种强烈的情绪,请求帮助或厌恶某事。

一般情况下,人民避免使用这一词语,而用for goodness sake 或for crying out loud 替代。综上所述基督教及《圣经》对英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无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它深入人们的生活,影响人们的思想,丰富了英语语言的辞汇宝库,体现出英美文化的博大精深。对于广大英语学习者,懂得基督教《圣经》对英美文化的影响,进一步了解英美文化的内涵,提高阅读理解能力,是大有裨益的。


深入学习希伯来文以后,就知道圣经的文学之美了
奥尔巴赫《摹仿论》,讲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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