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妈妈群讨论这个问题。我一直认为,我如果离婚,孩子必须归我,死不放手。可是她们改变了我的看法,如果离婚,孩子好像跟父亲比较好,因为妈妈永远是妈妈,任何时候,只要他(她)想,妈妈的怀抱都是温暖的,可是爸爸不是,走出了父亲的怀抱,走著走著就走不回去了,真的就永远失去了。仿佛很有道理,可是如果是真的要离婚,这个虽然对孩子好,也不足以让我放手(这些都是假设,没有要离婚)。有没有离异家庭实证一下。

我老公说,如果离婚,孩子归他,然后他会告诉孩子,我死了,不许相见。或者不告诉她我死了,也会使劲说我坏话,让孩子恨我,我也是醉了


我两个孩子,前夫过错方。我离婚条件提的很不公平,房子归我,俩孩子给他,债务给他,我还不给抚养费。我的目的是不想离,结果他答应了。

表面上看我工于心计,其实我也是为了让孩子不失去爸爸的关注,虽然前夫把孩子扔给父母,至少孩子户口是挂给他的,他要花钱给孩子生活上学,他要回家都会看到孩子。前夫家经济条件稍微好点,工作稳定,爷爷奶奶也爱护孩子,教育孩子很尽心。。

而对于我,是个妈妈,房子给我,还不是要留给孩子吗。三年了我没找对象,也可能永远不找,找的话房子也不会给别人。我不给抚养费,但是并不少花钱。我每周看1-2次孩子,能接就接回来住,孩子对我的感情绝对比爸爸深。我有了自己的时间精力,上学,工作,拓展自己。

对孩子来说,才是没有失去双方父母。若是换位,我的一生就再也没精力重新活一次了,只是生活的重担,就能把我和孩子都压迫到最底层。


夫妻离婚,孩子应该跟随夫妻中最能肯定对方的那一位。

也就是说,夫妻之间,谁更能尊重包容对方的那一位应该获得抚养权。

如果带孩子的一方还带有怨恨,孩子会在爸爸妈妈之间徘徊,会感到分裂。但为了表示自己的忠诚,表面上会跟随强势的一方,实际行为却向著弱势的一方靠近。

想想孩子多么痛苦,如果是妈妈带著孩子,孩子会吸收妈妈对爸爸的怨恨,而另一方面又爱著爸爸,表面上骂著爸爸,实际行为,自己无意识的认同著父亲。

这些孩子长大都变成了和同性的父母一样的人。

因为,孩子是爱父母的。

最可怕的问题是,孩子将会把这些问题,带入到自己以后的婚姻中,给以后的婚姻带来不幸。

离婚,分割的只是夫妻关系,而不是亲子关系。

双方依然是孩子的爸爸妈妈,孩子对爸爸妈妈是特别的忠诚,没有人可以替代。

跟随更加包容的一方,会让孩子的分裂感,受到的伤害变得最小。


抚养权的问题,我认为这个只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词。一个好爸爸或好妈妈绝对不会因为孩子抚养权不是我的所以就不对自己孩子好。

离婚后如何抚养孩子,双方可以沟通。 如果在孩子的问题上大家本著一切为了孩子好,尽可能的减少对孩子的伤害,那一切好说。最好是孩子归男方,但是女方可以多照顾孩子,这些都不是问题。但作为女人,如果你不考虑再婚,经济等客观条件ok,那女人可以带著孩子。 否则,离婚带著孩子的女人远远比一个离婚带著孩子的男人更难再二婚。

感谢大家关注,我家孩子目前1岁10个月了。我们最终因为老公不同意没有离婚,但孩子一岁时,我们经历了一场世界大战,跟公婆老公拉锯了2个月,最终我带孩子回了娘家。目前孩子爸改造的挺好的,也不妈宝了,鞍前马后伺候我们娘俩,我婆婆也不霸占我老公了。这次疫情让孩子爸感触挺多,依旧孝顺,但知道把孩子放在了第一位,一各位,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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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

我属于打死也不会放手的那一种。

育有一女,62天,处于分居阶段,离婚协议书已经给了男方,他还没签字。

我要孩子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工作,月收入略高于男方,孩子的花费对于我的工资来说不太多,不会影响我的生活质量。也可以说,按照普通市民标准,我养个孩子绰绰有余。

第二,我的孩子是女孩。跟随母亲以后青春期比较方便,毕竟有些话爸爸不方便说。

第三,我剖腹产+怕疼,瘢痕子宫再次受孕会有风险,二胎剖腹产更疼,所以不出意外我应该只会要这一个孩子。

第四,我孕期一直独自生活在帝都,跟孩子相依为命,感情并不是她的父亲所能比拟的。

第五,我不想跟那个人有任何瓜葛。最好他能够迅速再婚生子把我们两个忘掉,我们可以生活的很好的,毕竟我们已经两地分居5年,一年只见面50多天,他存在的意义也只不过是增加银行卡余额。即使不离婚也是我一个人带孩子,离不离婚有什么区别呢?

第六,我家里有老人可以看护孩子,产假结束可以正常上班,加之有兄弟姐妹帮衬,养个孩子还是比较简单的。

至于父爱什么的,我认为一个遥远的时常惹母亲生气的父亲有或者没有,均可。

对了,我们离婚很和平,没有吵过闹过,我单方面提出离婚。原因是他在处理婆媳矛盾时,更多的替他母亲考虑,对我诸多要求,我觉得我达不到他的要求,月子结束,我平静的跟他谈了,然后直接提出了离婚。他其实有点懵的,大概在他看来,我仍然在无理取闹。


如果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比较好?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主要还是看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而定。

在法律上会按照孩子的年龄进行判定,两周岁以下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二到十周岁之间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进行判定,十周岁以上遵从孩子的意愿。

很多家庭都会在孩子二到十周岁之间会离婚,这样的情况就比较复杂,有的母亲就会不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父亲也不想放弃,就会闹到法院去离婚。

其实我认为。这样的情况应该多为孩子著想,孩子他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基础,还需要精神上的抚慰。

还是要衡量两个人的经济基础,是否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老人是否能够照顾。是否有时间能够经常陪陪孩子。

这些都是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基础。其实就算离婚了,两个人对孩子的爱依然不会少。当然了,这不包括有的家长完全就不负责任。

以上是我的部分观点,有任何婚姻情感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评论留言或私信留言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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